“五一”“端午”期间高速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通行
东江时报讯 记者刘豪伟 通讯员邓闽榕 随着 “五一”“端午”假期即将来临,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工作容不得半点松懈。昨日,东时记者从惠州市交警支队获悉,4月28日零时至5月1日24时、6月15日零时至6月18日24时,广东省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通行。交警部门提醒,违反上述限行规定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据了解,危险品是易燃易爆有强烈腐蚀性的物品的统称,危险品的运输存在巨大的危险性,稍不注意可能会造成物资损失或者人员伤亡。为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确保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广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和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实际,广东省公安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决定,“五一”“端午”期间省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其中,4月28日零时至5月1日24时、6月15日零时至6月18日24时止,广东省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通行(运送自来水生产用的液氯运输车辆,为机场、加油(汽)站配送成品油料、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运输车辆,以及医用氧运输车辆不受限制)。
新闻推荐
东江时报讯记者张荟婷东时记者日前从惠州市旅游局获悉,去年11月2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景区游客高峰时段应对规范》(下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