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可讨双倍薪水 惠阳一科技公司被法院强制执行

东江时报 2018-04-30 15:11

日前,李某等人到惠阳法院完善相关手续后,领到了最后一笔执行款。《东江时报》记者江勇龙 通讯员陈慧君 周泽锋 摄

东江时报讯 记者江勇龙 通讯员陈慧君 周泽锋 入职某科技公司后一直未签劳动合同,8名员工向公司追讨双倍工资,日前经惠阳区人民法院(下称“惠阳法院”)强制执行追回工款共计19万余元。惠阳法院提醒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惠阳法院介绍,李某等8人入职某科技公司后,公司一直未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8人向惠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某科技公司支付他们入职以来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去年8月11日,惠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由某科技公司支付应签订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

直至劳动仲裁生效后,某科技公司仍迟迟未履行付款义务。去年12月12日,李某等8人向惠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惠阳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几经协调双方当事人后,某科技公司同意于2018年3月底前支付所有执行款。同时,惠阳法院根据李某等8人的申请,依法对被执行人某科技公司的相关机器设备进行查封。

经过执行干警多次催讨后,2017年12月27至今年4月7日期间,被执行人分期交来执行款19万余元。惠阳法院依法对该笔执行款进行分配,先后分两次集中发放给李某等8人,日前已执行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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