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首个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挂牌

惠州日报 2018-04-01 16:49

本报讯 (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任丽媛 马德游)龙门县检察院作为惠州市首家试点单位,日前挂牌成立惠州市首个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可以更好地实现对行政行为实施法律监督。

龙门县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成立后,将由县委政法委书记和县检察院检察长共同担任办公室主任,县检察院抽调具有丰富调查取证、行政检察、民事审判、侦查监督、公诉等工作经验的干警组建,具体负责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和支持行政执法工作。

据悉,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履行或者不履行职责的,可以依法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涉嫌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等方式督促其履行法定职责,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涉及行政行为的违法判决、裁定或执行案件,可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监督;对其他行政机关或有关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影响其依法履职的,可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监督。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忠表示,检察机关将切实履行好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政强制措施监督和提起公益诉讼等新增职能,牢牢把握好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定位和原则,以公益诉讼工作为核心,坚持诉讼监督和违法行为监督双轮驱动,探索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强制措施监督等工作,构建行政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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