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公示

惠州日报 2018-04-13 16:26

龙门县公安局向我局提出用地申请,我局拟将位于龙门县龙城街道塔新路旁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供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有关要求,现对该宗划拨用地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4月22日 (公示期间只接受书面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拟定划拨供地方案报政府审批,办理划拨供地手续。

联系电话:0752-7783681,地址:龙门县龙城街道办事处西林路94号县国土资源局。龙门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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