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慈善组织业务培训班开班

惠州日报 2018-04-19 16:09

本报讯 (记者游璇钰 通讯员罗向明)昨日上午,由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主办、市社会组织评估咨询中心承办的全市慈善组织业务培训班开班,来自市级和惠城区、大亚湾区、仲恺高新区的近200家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约250人参加培训。

培训由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管理服务处负责人和惠州市社会组织评估咨询中心负责人主讲,他们分别从慈善组织认定与公开募捐资格申请实操、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等方面入手,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慈善组织认定的意义、申请条件、被认定为慈善组织后享有的权益,以及如何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等内容。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2016年3月16日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并于当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慈善制度建设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具有里程碑意义。《慈善组织认定办法》于2016年8月经民政部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听了讲座后,我们更加坚定了把协会认定为慈善机构的决心和信心。”惠州市慈航公益协会秘书长廖少娴告诉记者,以往该协会开展“慈航义卖日”品牌活动时,由于尚未被认定为慈善组织,没有公开募捐资格,必须借助其他有资质的机构才能举行该活动。“我们热切期盼成为惠州第一批获认定的慈善组织,并申请获得募捐资格。这样一来,我们就能更加得心应手地开展更多公益活动。”廖少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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