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惠州段今起禁渔4个月 市民发现渔船违规作业可拨打2277067举报

东江时报 2018-03-01 16:39

东江时报讯 记者刘建威 通讯员王贺 珠江流域禁渔期今日开始。东时记者近日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今年禁渔期从今日开始,为期4个月。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市民如果在禁渔期内发现禁渔区域出现渔船作业,可拨打电话2277067进行举报。

据悉,根据国家农业部相关通告和省海洋与渔业厅有关规定,惠州禁渔水域范围为惠州市管辖的东江惠州段和西枝江水域及增江惠州龙门段水域。禁渔时间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凡违反者,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予以处罚。

“禁渔期间,对在禁渔水域违规作业的渔船,一律严厉处罚。”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努力做到“江湖中无违规渔船、水中无违规渔具、市场无违规鱼货”的管理目标。同时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实行“江上查,码头堵,市场管”的全方位管理,齐抓共管,不留死角。

禁渔期间渔民生活怎么办?《惠州市2018年东江禁渔相关工作方案》要求,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人民政府的支持,加强与财政、民政部门协作,采取积极措施保障禁渔期间渔民基本生活。此外,对违反禁渔制度的违规渔船要扣除补贴。

据了解,东江水域禁渔制度从2011年开始实施,增江水域禁渔则从2016年开始。禁渔期制度的实施,对养护珠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珠江流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有重要作用。

相关链接

渔船违规作业或追究刑责

东时记者了解到,对违规作业的禁渔渔船,渔业主管部门可依法没收渔获物和非法所得,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逾期未返港、不封存网具和不上缴渔业船舶证书的渔船,按违反禁渔期制度严肃处理。

同时,将从严打击“三无”涉渔船舶。由渔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公安、海事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禁渔期违规作业的“三无”涉渔船舶,依法查处取缔,切实维护禁渔管理秩序。

新闻推荐

找工的 看过来 大亚湾区今年将举办50场以上招聘会

昨日上午,大亚湾区2018年异地务工人员专场招聘会吸引50多家企业提供1300多个岗位。《东江时报》记者匡湘鄂摄东江时报讯记...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