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金山河经过治理后成为市民休闲好去处。 《东江时报》资料图片
东江时报讯 去年9月,惠州市获评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巩固提升惠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昨日下午,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召开,惠州市将不断完善河长制责任体系,深入推进江河、河涌整治,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同时全力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
昨日的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提出,要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指标体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准,全面梳理惠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短板”,逐项制定实施整改措施,聚力重点攻坚,确保所有指标稳定达标。
会议要求,惠州市各县区和市环保、住建、水务、农业等部门要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尤其是要不断完善河长制责任体系,积极发挥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的职能,深入推进江河、河涌整治,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市住建局要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完善截污管网配套,持续提升全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市水务局要大力推进节水工作,确保水耗指标稳定达标;市审计局要建立健全惠州市生态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机制,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市发展和改革局要牵头推动绿色产业经济建设,市经信局要大力做好节能降耗工作,不断降低惠州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市国土局要牵头加强全市土地集约利用,不断提高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
此外,惠州市将以深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机制、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统筹协调机制,全力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加强水、土地、山地、林地、海洋、矿产、海岛等自然资源的管控和集约利用,推动惠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延伸
今年底前完成27条河涌整治
近期,市政府制定和出台 《惠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巩固提升方案》,着重推进环境质量改善、资源节约利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四项任务。
加强环境质量改善
深化水污染防治。全面贯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推进淡水河、潼湖、沙河和公庄河流域综合整治;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则,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多种措施,继续深化市区中心区河涌和全市79条镇级河涌污染整治,恢复河道自然生态功能,实现“岸绿水清”。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2018年底前完成27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基本消除行政区内劣V类水体。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到2020年,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比例达97.5%以上,城市空气质量继续在全省乃至全国排名前列。
加强资源节约利用
建立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和节约制度。强化能耗强度控制,健全节能目标责任制和奖励制,加强节能评估审查。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建设节水型社会。完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完善市县两级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建立促进非常规水源利用制度。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激励和约束机制,调整结构,盘活存量,全市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达到85万元/亩以上。
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完成年度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任务,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建制镇全覆盖。到2021年,全市新增截污管网不少于1000公里。到2020年,全市100户以上的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
加快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按“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城乡垃圾转运站、收集点等配套设施和专职环卫队伍建设,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实施 《惠州市自然资源资产清单管理及生态资产 (GEP)核算制度》和《惠州市自然资源资产绩效评价办法》,健全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最严格的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完善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恶果严惩的体制机制。建立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着力推动建立 GDP与GEP双核算模式,加快推进对能源、矿产资源、水、大气、森林、林地、湿地、海洋和水土流失、土壤环境、地质环境、温室气体等的统计监测核算能力建设。本组文字 《东江时报》记者侯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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