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受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的公告

惠州日报 2018-03-28 17:07

惠阳房字﹝2018﹞10号

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便民利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不动产档案馆、区房产交易所等相关业务股室将于2018年4月8日至4月28日搬迁至行政服务中心B栋大楼办公。

经我区人民政府同意,为安全、有序、高效地完成搬迁工作,2018年4月8日至4月28日搬迁期间暂停受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惠州市惠阳区房产管理局

2018年3月27日

新闻推荐

16社区获评四星级省宜居社区包括淡水街道排坊社区、沙田镇沙田社区、平潭镇平潭社区、三和街道三和社区等

本报讯(记者黄尉宏李芳娟通讯员钟其准)记者日前获悉,在省住建厅公布的最新一批“广东省宜居社区”名单中,惠阳区淡水街道...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