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政“亮剑”违法渔船无所遁形 全省打击海洋渔业违法专项执法行动在大亚湾海域展开
这是专项执法行动现场。 本报记者陈春惠 通讯员张天俊 摄
本报讯 (记者陈春惠 通讯员张天俊)3月27日,全省“亮剑2018-3”打击海洋渔业违法专项执法行动在大亚湾海域上划开了一道道雪白浪花,在雷厉风行的执法行动下,违法渔船无所遁形。据悉,此次行动由省渔政总队统一指挥,省渔政总队、深圳渔政支队及惠州渔政支队约100名执法人员参与,共出动船艇10艘,包括4艘渔政大船。该行动为近年来最大规模。
封港检查渔船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
据悉,根据中央和省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海洋渔业综合管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海洋渔业违法行为,维护广东省沿海地区安全稳定,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省渔政总队决定开展“亮剑2018-3”打击海洋渔业违法专项执法行动。
行动组于3月25日抵达惠州大亚湾海域。市海洋与渔业局安排惠州渔政支队及沿海大队派出多艘执法船艇配合行动。本次行动重点检查主机功率44.1千瓦(60马力)或船长12米以上的大中型涉渔“三无”船舶、从事捕捞作业的渔业辅助船、外海区渔船和网目尺寸违反国家规定标准和拖网、张网网囊加装衬网等违规渔具以及电、炸、毒鱼等禁用方式。
行动中,实行封港查船,重点检查渔船标识是否规范,包括渔船船名号的悬挂和喷涂、船籍港标识,以及是否存在套牌和涂改船名号、船籍港等情况;渔船是否携带电(装有电鱼机)、炸、毒等作业工具;渔业辅助船是否装有捕捞工具;船舶持有“三证”及特许(专项)证和职务船员持证情况;渔船消防、救生、航行、通讯等设施配备情况。
同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行动同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检查个人或者集体强行霸占水域、滩涂进行养殖的;在渔港或水产交易市场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的;指定渔民选择渔船修造厂和产品,进行强买强卖的;个人长期或者以团伙形式实施电、炸、毒鱼以及使用非法网具进行捕捞的;非法持有大型涉渔“三无”船舶进行捕捞作业的行为。
“此前有很多涉渔“三无”船舶以及在海上违法生产,船、证不符的船舶,我们都作了扣船处理。我们的执法行动已经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省渔政总队执法行动现场负责人吴平说道。该行动持续至今日。据统计,26~27日,该执法行动在惠州大亚湾海域共查获涉嫌违法渔船27艘,作扣证处理18艘,作扣船处理9艘、定置网2排。
市海洋与渔业局提醒,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惠州渔政部门电话2277067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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