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桑蛮聚落烟火汉封疆 汉置博罗县考述 □何志成

惠州日报 2018-02-18 18:23

沧海桑田,二千多年前的博罗县治古梁化,现已成为碧波荡漾、梅花盛开的地方。何志成供图

据光绪《惠州府志·舆地·沿革》所载:“惠州府,禹贡扬州南境,春秋战国为百越地,秦为南海郡地,汉为南海郡博罗县。”接着说到博罗建县时又曰:“汉置博罗县,属南海郡。后汉、晋及宋齐以后因之。隋改属龙川郡,唐属循州,五代南汉属祯州,宋属惠州,元属惠州路,明属惠州府,本朝因之。”也就是说,博罗县是汉朝所置。但在同样这部《惠州府志》之《沿革表》中,却把博罗县与龙川县一起,列入“秦始皇三十三年”所置,变为“秦置博罗县”。一书两说,令研究惠州历史的学者无所适,至今尚未厘清。

南宋前仅有汉置博罗县一说

据中国现存古籍,最早记载汉置博罗县,是《汉书·地理志》。该志曰:“武帝元鼎六年……县六:番禺(尉佗都,有盐官)、博罗、中宿(有洭浦官)、龙川、四会、揭阳(莽曰南海亭)。”南北朝的 《宋书》,在其《州郡志》中也曰:“博罗,汉旧县。两汉皆作傅字,晋太康地志作博。”接着《旧唐书·地理志》曰:“博罗,汉旧县,属南海郡。”唐杜佑《通典》曰“博罗,汉旧县。”除此之外,唐李吉甫的《元和郡县图志》、宋 《太平寰宇记》、《方与胜览》和《与地纪胜》等,都有明确记载。简单来说,自《汉书·地理志》至南宋王象之的 《与地纪胜》,所有古籍所记博罗县都是汉置,非秦置。直至入清后的《方与考证》和《后汉书补注》,及民国商务印书馆《辞源正续编》等,都与上述记载相同。

对于“秦置博罗县”之说,最早出现在宋末元初马瑞临所撰《文献通考》。在《文献通考》卷三百二十三《舆地考》中,曰:“博罗,秦县。有罗浮山、罗浮水。”就这样,“秦置博罗县”之说出来了。明嘉靖年间,郡人郑维新将“秦置博罗县”之说编入 《惠大记》,接着明代几部《惠州府志》也从其说。至晚明南京礼部尚书、博罗人韩日缵在天启六年修的《博罗县志》,入清后屈大均在《广东新语·山语》、道光《广东通志》以及近年编著的《广东通史》等,亦纷纷从其说。甚至近年有个别学者,说博罗设县早于龙川,更是头足倒置了。

入明后出现“秦置博罗县”的主因

入明以来,对于持“秦置博罗县”观点的学者,考其原因,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

一是从《文献通考》之说。《文献通考》与唐杜佑《通典》、宋郑樵《通志》都以贯通古今为主旨,又都以“通”字为书名,故后人合称为中国史籍“三通”。因此《文献通考》在中国古代史籍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其所载资料被研究历史的学者广泛引用。但正如《四库提要》所指出的,由于《文献通考》“大抵门类既多,卷繁帙重,未免取彼失此”。所以在记述惠州历史建置时,《文献通考》不但记述博罗县为秦置有错,并且记述龙川县和归善都有错,龙川县本秦朝所置说成“唐置”、归善县本南北朝陈朝所置说成“隋置”。这就像《四库提要》所指出的,“取彼失此”了。

二是误读了晋裴渊《广州记》中一段话。在《史记·南海尉佗列传》中,说到秦置龙川县时引用裴渊 《广州记》中一段话作注解:“(龙川)本博罗县东乡,有龙穿地而出,即穴流东泉,因以为号。”此段文字关键在“乡”字,往往被后人误读。汉之《释名》曰:“乡,向也。”宋之《集韵》曰:“乡,通作向。”也就是说,裴渊《广州记》中那段话,是指“龙川县在博罗县东向”,但有些学者误读为“龙川县是博罗县东面的一个乡”,从而引伸出博罗建县比龙川早,成为“秦置博罗县”的又一依据。

三是过于浓厚的 “本地情结”。考入明以来,持“秦置博罗县”观点的学者,基本上是惠州本地人;所载古籍,大多出现在惠州方志上。屈大均的《广东新语》、道光《广东通志》及近年出版的《广东通史》等,所持“秦置博罗县”观点,只不过从惠州明、清两朝方志之说。特别是上述光绪《惠州府志》的“一书两说”,最能说明问题。光绪《惠州府志》主编是惠州知府刘蟲年,他是河北大城县人,先后任翰林院编修、会试同考官,是一个博学多才之士。他所主编《惠州府志》,两度将“汉置博罗县”入书,是从历史之实。但具体编辑多是惠州本地人,编制《惠州府志》之《沿革表》时,把博罗县列入“秦始皇三十三年”一栏,变“汉置”为“秦置”。光绪《惠州府志》出现一书两说,不是简单无意疏忽,而是惠州人的“本地情结”,尽量拔高博罗建置历史所致。

汉置博罗县的历史背景

对于汉置博罗县的历史背景,须从秦平岭南说起。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略定扬越,亦与中原一样实行郡县制,把南越分为南海、桂林、象郡三个郡,任嚣为南海尉。其时南海地广人稀(今珠江三角洲、粤闽边界以西及大庾岭、骑田岭以南广大地区,都属南海郡),仅分置番禺、龙川两个县,以赵佗为龙川令,南海尉任嚣兼理番禺县。至秦二世,任嚣病且死,临终前授命赵佗行使南海尉事;秦亡,赵佗保境安民,攻占桂林、象郡,成立南越王国。南越国传至五世,宰相吕嘉谋反,杀汉使、南越王及王太后。为此,汉武帝于元鼎五年(公元前111年),命伏波将军路博德等率三路大军渡岭,咸会番禺,平定南越国之叛乱。越年分南越国属土为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珠崖、儋耳九个郡。南海郡从原来番禺、龙川、揭阳三个县分为番禺、四会、中宿、龙川、揭阳、博罗六个县,其中博罗县辖地包括明清十属外,还包括今东莞、深圳两市,县治设在惠东梁化。从此“博罗”之名出现在中国的郡县行列中。

惠州太守论证汉置博罗县

根据上述历史过程,北宋咸平元年(998),四川阆中人陈尧佐出守惠州,写有《野吏亭》一诗曰:“野吏厌公堂,开轩出郡墙。残花炎帝圃,斜日尉佗乡。叠騋分诸粤,重城截大荒。耕桑蛮聚落,烟火汉封疆。云势飘蓬鸟,天形压夜郎。扁舟闲得侣,嘉树远成行。梅雨千林暮,春风百草香。人家浮浩淼,鸟道没青苍。爽垲吟魂健,虚明夏景凉。他年重回首,牢落愧甘棠。”陈尧佐此诗,简单明确地道出了惠州远古的天文地理、人文历史和自然景物,其中“耕桑蛮聚落,烟火汉封疆”二句,就是指博罗县是汉武帝于元鼎五年命伏波将军率三路大军渡岭,平定南越国后,于元鼎六年所置。因此,宋代陈尧佐和清代刘蟲年这两位惠州太守,分别将“汉置博罗县”入诗、入志,从其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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