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失业保险实施浮动费率 个人费率不变 单位缴费分三档
东江时报讯 记者江勇龙 根据日前印发的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其中参保人个人费率为0.2%不变,用人单位缴费系数则分三档。
根据《通知》,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的条件:一是统筹地区失业保险基金累积有结余;二是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年度内收支要平衡。
在确保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对一定时期内不减员或者少减员的用人单位,可以适当下浮失业保险单位费率,其中参保人个人费率为0.2%不变。而用人单位每年所执行的费率则按用人单位费率为缴费系数乘以基准费率之积、基准费率按照现行的0.8%计算等方法确定。
《通知》显示,用人单位缴费系数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用人单位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小于或者等于统筹地区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的60%的,缴费系数按0.6计算;第二档,用人单位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大于统筹地区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60%且小于140%的,缴费系数按0.8计算;第三档,用人单位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大于统筹地区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140%,缴费系数按1计算。此外,用人单位在同一统筹地区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不满5年的,缴费系数按0.8计算。
与此同时,执行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的企业,可按规定同时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
据悉,用人单位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自去年 (2017年)12月28日起执行。社会经办机构会同地税部门在每年1月5日前完成企业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征收台账,地税部门负责征收。
名词解释
“失业保险申领率”:是指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含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人数)与年平均参保人数之比。
“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是指1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2至12月份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加上1至12月份领取一次性补助人数之和。
“年平均参保人数”:是指1至12月份参保人数的均值。
新闻推荐
惠南地区将成惠州未来新城市中心 地区空间战略研究与分区规划草案出炉 定位为惠州远景城市中心
惠州市惠南地区分区规划中的规划结构图。图片来源:市住建局官网东江时报讯随着惠州逐步迈进轨道时代,惠南地区迎来发展新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