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子红的圆舞曲
▲木子红《东江时报》采集
作者:徐威
木子红写小说,写散文,写诗歌,文学主张为“在小说、散文和诗中跳曲一节三拍的圆舞”。
毫无疑问,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在语言艺术的基础上,小说、散文、诗歌各有千秋——— 小说主叙事,散文重性情,诗歌则更为考究语言的挖掘。
这令我想起了哈金的一段话。哈金在谈及小说与诗歌时认为:“经验丰富的小说家一定会强调内容比语言更重要,作家的才华更表现在有东西说,而且说得有意思,有见解。成熟的小说家都明白,有东西说,语言才会雄辩,才有活力。如果无事可说,还要用词华丽,就是装腔作势。跟语言搏斗是诗人的事情——— 优秀的诗人要把语言伸展到极致,从而发现语言的容量和潜力。”
作者简介
徐威
江西龙南人,1991年生,中山大学中文系2015级博士研究生。现居惠州。有小说、诗歌、评论刊发《作品》《诗刊》《中国诗歌》《诗选刊》《当代作家评论》《当代文坛》《南方文坛》《创作与评论》《星星·诗歌理论》等刊,著有诗集《夜行者》。木子红
湘女,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著有中篇小说集《最后底线》、散文集《万叶千声》,另有诗作入选不同版本。文字散见于《作品》、《广州文艺》、《飞天》、《小说月刊》等文学期刊。高级会计师、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供职于广东省惠州大亚湾某事业单位。
诗歌因力量存在而令读者感动
我偏爱有力量的诗歌。在我看来,将语言延伸到极致,更能够形成一种诗歌的“力量”——— 一首诗歌往往是因这种 “力量”的存在而令读者感受深刻。因而,在木子红的诗歌作品中,我更偏爱几首短诗,它们看似简单,实则不易;看似短小,却更具有力量。
一首优秀的短诗,关键在于在数行诗句之中生成一股较为集中的冲击力,它如同一棵不蔓不枝的树木———少了繁杂的枝叶,却更为直接、尖锐,充满张力。如朱自清先生所说:“所谓短诗底"短",正和短篇小说底"短"一样;行数底少固然是一个不可缺的元素,而主要的元素,却在平伯所谓的"集中";不能集中的,虽短,还不成诗。”木子红写了不少短诗。
组诗《化妆品家族》以口红、睫毛膏、眼影、指甲油、粉底为书写对象,每首诗仅有二至四行,从形式上看可谓是真正的“短”:
《口红》
以炮筒的形式
使暴雨中的呐喊更有战斗力
要不就以古箫的形式
使花丛下的呢喃更不可抗拒
《粉底》
粉饰的不是太平
粉饰的是不太平的皱纹沟壑
形式短小,够“集中”么?答案是肯定的。每一首诗歌以一种化妆品的形态或功效为譬喻传达关于生活的思考。如《口红》,将口红化为“炮筒”和“古箫”,传达出女性“干练”与“柔情”两种姿态。然而,在我看来,这组诗歌却略显干硬——— 它们始终不够饱满,不足以在我读到的那一刻直击我心。
辞之患不外过与不及
随后又读到木子红的另一首短诗,不禁拍手叫好:
《将疼痛的路,替她先走一遍》
永别时
她的双手特意在父亲的双脚上挽留
她踉跄着回忆
这双平躺的大脚
在她出嫁的前一天
曾穿着她的高跟鞋
在客厅里笨拙了十圈
父亲脚下的红色高跟鞋
一半滑稽,一半认真
为她,将小了一码的新鞋撑大
将疼痛的路,替她先走一遍
这是一首情感饱满、充满张力的短诗。在父亲的遗体告别中,“她”从父亲的双脚回想起父亲对“她”的爱。在这首短诗中,木子红用词朴实,几乎是用纯粹的白描,将一个慈爱的父亲形象树立了起来。父爱如山,岂是三五言能说完。
在诗歌,木子红选用的是记忆中最为难忘的一个场景:出嫁前,父亲穿上“她”红色高跟鞋,只是为了帮女儿把鞋子撑大,以自己痛苦来减轻女儿的痛楚。在数不尽的场景中,木子红只书写了父亲“滑稽而认真”的一幕,诗歌因而显得尤为集中。也因为这种“集中”,使得这首诗歌充满了力量。
这首诗歌看似简单毫无技法,实则不然。在木子红朴实的描述中充满了打动人心的力量。这种力量,来自于诗歌中几组迥异的意象。首先是 “永别-出嫁”的场景选择。在诗歌中,“大哀”与“大乐”迅速联系在一起。
在深沉而痛楚的逝者告别中,女儿心绪万千,由是想起出嫁前父亲的模样。这引出了诗歌中第二组迥异的意象:“父亲-红色高跟鞋”。一个男人(父亲)穿着红色高跟鞋在客厅里走来走去,这场景令人感觉到怪异。这怪异的感觉,是第三组对立:“滑稽-认真”。
诗歌读到此处,读者心中疑惑愈深。紧接着,木子红为我们解答了疑惑:父亲的怪异举动原来只是为了将小了一码的新鞋子撑大。至此,读者恍然大悟,原来女儿在父亲的遗体告别中,想起的是父亲最为朴实而无言的爱。
诗歌至此,那种浓郁的情感已然跃然纸上。然而,诗歌仍然缺了什么似的。于是有了诗歌的尾句:“将疼痛的路,替她先走一遍”。这一句诗,犹如画龙点睛,既是对父亲穿高跟鞋这一行为的一种描述,更是对父亲一生中给予自身无数沉默而真挚的父爱的最高总结。无论何时,无论何事,总是父亲在前头,为女儿披荆斩棘——— 这就是难以言说的父爱。
一步步将读者引入疑惑之中,最后在结尾言简意赅地揭开迷雾,这首短诗在瞬时间便直击心灵。整首诗歌,朴实无华,自然而成,饱满而充满力量。
此诗我反复读了数十遍。之后脑海中浮现起另一句话:“辞之患,不外过与不及”。不由感慨:感动人心力量的形成,除却前面所分析的,还因此诗有节制之“德”。节制即分寸——— 在这一点上,木子红也处理得到位。
诗人给日常事物以新奇魅力
诗人有时候像个魔法师,能够在普通的日常生活中,发现他人所未能发现之物,并将这种独特的发现有效地传达给人们。
这种“魔力”,正如同英国浪漫派诗人柯尔律治所认为的:“诗人给日常事物以新奇的魅力,通过唤起人们对习惯的麻木性的注意,引导他去观察眼前美丽和惊人的事物,以激起一种类似超自然的感觉。”那么,如何赋予日常事物以新奇魅力?又如何将这种个人经验与发现进行诗性传达?
一颗敏感的心自然不可少。诗人那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实则便是诗人的敏感之心。在诗歌《指示牌:山盟海誓》中,指示牌在木子红的笔下,便由一块普通的“指示牌”(实物)化为了誓言的一种“象征”(符号):
所以,所以,此处
人们只听得见站立的誓言
看不见远处陌生地翻滚
——— 《指示牌:山盟海誓》
而在 《我称了称那首诗的分量》中,诗人在作诗前后各称了一下自己的体重,作诗前后的体重相差四两,由此得知一首诗歌的重量是神奇的———可以拨动千斤的“四两”。如此“称诗”,罕见而有趣。
“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文心雕龙·明诗第六》)。“心”是情,是意。但是,仅有敏感之心还不够。将个人发现进行诗性传达,还需要种种诗“法”。
在木子红的诗歌创作中,既有《将疼痛的路,替她先走一遍》这样朴实无华、大巧若拙的诗歌,也有不少诗法令人印象深刻的诗句:
在梦里看见他光明的头发
向后长成森林
长成森林里的雄狮
长成他自己都没见过的腔调
——— 《只有我见过他卷发的样子》
这几句诗歌,意象独特,由“头发”延伸开去,化为“森林”,化为“雄狮”,更化为一种“强调”。在动态的变化中,诗人的想象力无限地扩散。这种想象是独特的,是独属于诗人自身的。这样的延伸,或许可以称为“扩散法”。
“聚焦法”让情感与力量弥漫
与 “扩散法”相对应的是 “聚焦法”。这如同相机不断地拉近镜头一样,将焦点一步一步地集中在某一物上。我想起严力的诗歌《负10》:
以文革为主题的
诉苦大会变成了小会
小会变成了几个人的聊天
聊天变成了沉默的回忆
回忆变成了寂寞的文字
文字变成了一行数字
1966-1976
老李的孙女说等于负10
一步步的推进,不仅使得诗歌节奏感十足,而且诗歌的主旨意蕴能够在最后的定格中产生巨大的力量。在木子红的诗歌中,也能见到“聚焦法”的运用:
到处是淤泥,我只看见莲花
到处是莲花,我只看见手指
……
到处是手指啊为何我只看见莲子
到处是莲子啊为何莲子都被手指掐走
我的心也被白蜻蜓载走
在大海里不知去向
——— 《去向》
从“淤泥”到“莲花”,从“莲花”到“手指”,从“手指”到“莲子”,诗中的景象不断地缩小,不断地聚焦,情感与力量由此弥漫开来。
带有浓郁女性色彩的诗歌
在读到木子红的另外一些较为柔情的带有浓郁女性色彩的诗歌之后,我再次想起木子红的文学主张:“在小说、散文和诗中跳曲一节三拍的圆舞”。或许是因为写小说、写散文的缘故,散文的创作手法在木子红的诗歌中时常可见。在 《暮春或早秋》、《空调》、《水往高处》等诗歌中,散文化气息颇为浓郁。例如:
失手打落了镜子
破镜重圆如同覆水难收
指尖轻轻一触
眼睛知道的深度就在那一刻
浅露得让人哑然失笑
明明白白的左眼
它偏偏告诉你是右眼
这一点便继承了水的基因
——— 《玻璃、水和镜子》
然而,我疑惑的是,这样“散文化”是否反而丧失了诗歌的美与力?以我的观点来看,诗歌应当是简洁的,凝练的,有力的,它意蕴丰富从而引发人无限的思考,激起那种类似“超自然”的感觉。在木子红的部分诗歌中,倘若能够将散文的那种零碎、直白化为诗的凝练、传神,或许能够得到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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