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已登记社会组织3911家 “放管服”改革开启惠州社会组织发展新篇章
决赛现场,参赛者介绍团队项目。本报记者钟畅新摄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近几年来,惠州市社会组织发展迅猛,以年均26.3%的速度增长,目前全市已登记社会组织数量达3911家。在培育社会组织的同时,惠州市十分重视对其进行管理和服务。通过“放管服”改革举措,开启惠州市社会组织发展新篇章,实现了“三个率先”——— 率先在全国地级市中成立社会组织党工委,率先在全省将民间组织管理局更名为社会组织管理局,率先在全国社会组织参政议政上取得突破。
市县两级每年投135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社会组织发展
常言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社会的有效治理事关整个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基层社会要实现有效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需要充分激活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发挥好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的作用。
据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介绍,目前惠州市3911家社会组织中,以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为主。社会组织的核心功能是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为更好地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惠州市自2012年设立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市、县(区)两级落实13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此外,惠州市还积极推进培育孵化基地建设,培育壮大社会组织。市级孵化基地从2015年正式运营,目前惠阳区、博罗县、仲恺高新区三个县(区)培育孵化基地也已建成投入使用,这些基地成为惠州市培育和服务社会组织的“大本营”。
通过抓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
在改进服务、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的同时,惠州市民政部门还十分注重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以服务促管理。一方面,惠州市对社会组织采取“年审”、等级评估等方式,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另一方面,惠州市坚持抓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引领社会组织发展方向。
据介绍,中共惠州市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于2009年8月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成立 (2012年8月更名为中共惠州市社会组织委员会)。2009年12月,博罗县率先在全国成立首个县级社会组织党工委。目前市、县(区)都成立了社会组织党委,惠州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负责、业务主管单位各司其职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格局。
正是在“放管服”改革举措的作用下,惠州市近年来社会组织服务和管理取得了亮丽的成绩单———2010年,市民政局被评为“全国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被评为“全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优秀指导单位”。市交通运输协会党委建立的“党员责任岗”、市律师协会党委建立的村 (社区)“法制副主任”,都成为惠州党建工作的品牌。2011年7月,市交通运输协会党委被中共中央组织部授予 “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16年7月,市律师协会党委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杨剑辉通讯员陈璐)为纪念中日邦交正常化45周年,进一步促进广东省与日本在青少年和体育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健美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