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 业 吸 收 合 并 公 告
根据省国资委“粤国资函(2016)1345号”文件精神,经广 东 省 盐 业 集 团 惠 州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号 为91441300195974795J)及广东省惠州东江经济发展公司(注册号为914413001959706989)双方决定:广东省盐业集团惠州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广东省惠州东江经济发展公司,广东省惠州东江经济发展公司注销,广东省盐业集团惠州有限公司续存。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广东省盐业集团惠州有限公司承继。请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对是否要求被合并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提出申请,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联系人:林南荣,联系电话:0752-2231315。
特此公告。广东省盐业集团惠州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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