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购物可吊销导游资格证 新版《导游管理办法》元旦起实施
本报讯 (记者谭 琳)新版《导游管理办法》日前公布,将于下月1日起实施。《办法》对导游执业的许可、管理、保障与激励、罚则等作了明确规定,并规定导游出现强迫购物、吃回扣等行为时,最高处罚可吊销导游资格证。
市场将出现更多纯玩团
此次公布的《办法》规定:导游在执业过程中不得擅自安排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得以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方式,诱骗旅游者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参加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得以殴打、弃置、限制活动自由、恐吓、侮辱、咒骂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等消费项目;不得获取购物场所、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相关经营者以回扣、佣金、人头费或者奖励费等名义给予的不正当利益。
记者从市旅游局了解到,惠州市导游服务质量整体较高,在历年的旅游投诉中,关于导游的投诉几乎没有。惠州市不少旅行社管理者表示,根据 《办法》将继续严格管理导游,同时也会激发旅行社致力打造纯玩团,改善游客和导游的关系。
“随着对导游的管理趋于严格规范,未来市面上将会有更多的纯玩团。”惠州青旅副总经理颜志斌认为,管理办法的制定会让导游和游客的关系更紧密,不去购物点,客人对导游的抵触自然越来越少,更尊重导游。而进一步区分购物团和纯玩团是旅行社设计旅游产品的大趋势。
旅游管理学者表示,想要在市场取得竞争力靠的是产品口碑,而不是从游客身上的获利,《办法》能让游客玩得更踏实,也有利于旅游市场的长远发展。
1500多名导游启用电子导游证
据悉,为了更好地监管导游人员,《办法》指出,国家对导游执业实行许可制度,导游证的有效期为3年。据悉,原IC卡导游证已于2017年10月31日起停止使用,惠州市目前1500多名导游已启用电子导游证。
据介绍,电子导游证采用网上申领、网上审批的方式,游客、景区、执法人员等通过扫描电子导游证上的二维码即可识别导游身份。导游执业时应使用电子导游证,同时佩戴卡片式导游身份标识,并开启“全国导游之家”APP,导游的执业轨迹、评价信息、奖惩情况等,均归集于电子导游证之中,形成导游的“执业档案”。
导游应该是文明旅游的引导者。《办法》还规定,导游应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文明行为规范、不文明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不做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文明礼仪规范的行为。
为贯彻落实《办法》,市旅游局将于下周开展培训班组织惠州市导游进行全面学习,进一步提升导游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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