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惠城区地方税务局江南税务分局和河南岸税务分局税费业务管理范围的公告

惠州日报 2017-12-19 20:48

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的实施方案》(粤地税发〔2017〕58号),惠城区地方税务局决定调整江南税务分局和河南岸税务分局的业务管理职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惠城区地方税务局江南税务分局所辖税费业务调整到惠城区地方税务局河南岸税务分局管理。

二、惠城区地方税务局江南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地址:惠城区麦地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4楼)自2017年12月28日起停止对外服务。请原江南税务分局所辖的纳税人、缴费人前往惠城区地方税务局河南岸税务分局办税服务一、二厅,或使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申报、缴纳税费及文书受理等事项。

三、自2018年1月1日起,河南岸税务分局办税服务一厅、二厅办理业务调整如下:

(一)河南岸税务分局办税服务一厅(地址:惠城区演达大道22号)办理业务范围:社保费业务、门前代开发票、一手房契税申报缴纳。

(二)河南岸税务分局办税服务二厅(地址:惠城区河南岸螺仔湖南路2号)办理业务范围:地方税收申报缴纳及文书受理等业务(除门前代开发票、一手房契税申报缴纳等业务)。

由此给纳税人、缴费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12366-2(纳税咨询服务电话)0752-2536377(河南岸税务分局)0752-2282283(江南税务分局)特此公告。惠州市惠城区地方税务局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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