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已淘汰黄标车1.9万余辆

东江时报 2017-11-02 19:29

东江时报讯 记者香金群通讯员苏生 卢一帆 近年来,惠城区大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2014年来,惠城区共淘汰黄标车19000余辆,机动车废气治理取得一定成效。

目前惠州全域限行黄标车。根据惠州市公安局、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通知,实行区域限行黄标车,除摩托车外,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或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全天24小时禁止进入惠州市行政区域。

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根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同时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记3分。

为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保障空气质量环境,惠州市环保、公安、交通部门还定期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路查抽检工作,抽检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

同时核查黄标车、无标车有无违反环保限行管理规定,对违反限行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对黄标车有3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有10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扣留机动车;扣留机动车后经公告3个月仍不接受处理,对扣留车辆依法进行报废处理。

推进“黄改绿”工作,鼓励2006年1月1日后登记注册、排放标准达国二排放标准、车况及发动机状况良好且未达到强制报废的柴油黄标车,通过治理改造,使其颗粒物排放达到国Ⅲ以上标准的绿标车水平,同时换发“黄改绿”标志。

据悉,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其排出的危害气体含量比较大,对空气污染较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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