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芦洲“励志姐”曾彩香获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东江时报 2017-11-11 19:15

“励志姐”曾彩香获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东江时报》记者骆国红 摄

东江时报讯 记者骆国红 通讯员谭芸日前,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名单在中国文明网公布,惠州市“励志姐”曾彩香入榜,获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荣誉称号。

曾彩香是惠城区芦洲镇人。2006年,曾彩香的丈夫确诊患肝癌,两年后医治无效去世。丈夫治病期间不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欠下亲友、同事等近50人共20万元债务。为了还债,她一个人最多曾耕种25亩田地,农忙时在田里没日没夜地干农活,农闲时就去打散工,拌水泥、搬砖、卸饲料,做载客摩托车司机。11年来,省吃俭用的曾彩香不仅养活了家人,还将欠款一笔一笔归还。曾彩香荣获“中国好人”“广东好人”“第六届广东省道德模范”等荣誉。

11月9日,东时记者联系上曾彩香,她正在稻田里收割稻谷,得知自己获得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荣誉称号,她高兴地说:“听到这个消息真的很意外,心情也很激动。”曾彩香告诉东时记者,一直以来,社会各界人士对她热心帮助,她很想参加一些公益活动回报社会对她的关爱,最近她当选为镇里的妇女代表,“今后镇里的妇女、儿童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我就尽自己能力去帮助他们。”

“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强人。”得知曾彩香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惠州市“中国好人”古槐基以《女强人》为题作诗一首表示祝贺:诚恳承担不失言,实属困境志更坚。守份耕锄勤劳作,信用为重将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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