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建42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惠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整治和河长制
惠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整治和河长制,让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 本组图片 《东江时报》记者香金群 通讯员冯雪辉 摄
水环境治理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参与与监督。
■ 《东江时报》记者香金群通讯员周文媚
推进生态环境整治和河长制,让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10月27日,惠城区召开生态环境整治暨河长制工作推进会,总结今年以来全区生态环境整治和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生态环境整治2016~2018年治理33条河涌
惠城区近年全力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3~2015年,横沥、芦洲等6个镇(街)建成60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16~2018年计划完成180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惠城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计划,截至今年要建成100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今年,市里对惠城区下达了42座“一村一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目前已完成22座设施的主体建设。惠城区委书记林利育在会上要求,各镇(街)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选址、清场及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无障碍施工。
推进河涌及黑臭水体整治也是惠城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的重点之一。惠城区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建设模式,计划在2016~2018年3年内完成33条河涌的治理任务。这些河涌涉及芦洲、横沥、三栋、汝湖、水口、小金口、江北、江南等9个镇(街),整治河道长度119.98公里,估算总投资4.33亿元。林利育在会上要求,各单位要按照水质分析报告及整治方案,加大小金河、陈塘河、木沥河整治力度,切实改善小金河断面、淡水河紫溪断面水质。同时继续加强非法养殖场清理整治,尽快完成禁养区重新划定工作。
河长制建设河湖监管制度体系
惠城区已在全区境内河湖全面建立了河长制,并制定《惠城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惠城区河长工作手册》,提出全面构建平安绿色生态水网。
10月12日,惠城区级总河长和主要河湖区、镇(街)、村(居)三级河长名单公布,全区16名区级河长、53名镇街级河长和153名村级河长。各级河长不定期组织对所负责河段进行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破坏水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还河流以清净,还河道以畅通,实现水流不污染、砂石不乱采、岸线不侵占的底线标准。
“解决复杂的水问题,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将加大法治建设力度作为根本性制度措施,将涉河涉水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林利育要求,各镇街要按照《惠城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惠城区河长工作手册》,抓紧完善以河长制为中心的责任落实体系,加强河湖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养殖、采砂、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推进措施坚持综合执法网格化监管
“如果执法监管到位不了,那么推进生态环境整治和河长制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我们必须要加大执法力度,坚持综合执法,推进网格化监管。”林利育说,针对水质污染专项治理,可根据需要抽调有关责任单位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违法生产、违法经营的企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该处罚的要处罚,决不姑息迁就。
惠城还把生态环境整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来开展。林利育说,今年开始,要将生态环境整治和实施河长制纳入到对镇(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对因失职、渎职导致生态环境和河库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在行动中态度积极、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表扬,并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加大宣传力度,使生态环境整治和实施河长制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如开展“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活动,倡导生态文化,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聘请老党员、退休老干部等担任村级环境监察员和宣传员,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生态环境整治和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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