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不定时上路抓拍未礼让违法行为 8月份至今淡水城区已处罚未礼让斑马线行为300多宗
目前抓拍工作靠交警人工开展。 《东江时报》记者 匡湘鄂 摄
东江时报讯 记者匡湘鄂 通讯员李斌10月31日上午11时左右,惠阳金惠大道三和医院路段斑马线前,一辆小车因未礼让行人而被交警拦下,被开出了扣3分、罚款200元的罚单。“这是深刻的教训,以后会加强礼让意识。”车主李先生说。东时记者从惠阳区公安分局了解到,今年8月份起,惠阳淡水城区开始抓拍机动车斑马线未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至今已处罚300多宗。
淡水城区3个路段斑马线已完善标识
金惠大道惠阳三和医院路段因路边有医院和商场,平日里人流、车流较大,此处斑马线时常有行人穿过。目前该路口已划好红白相间的斑马线,路面上的减速带、菱形标志及提示牌等与礼让行人有关的标识设施都已完善。
“只要是斑马线,行人过斑马线时机动车都应该礼让。只不过红白相间的斑马线及配套标识完善后更加醒目,提醒司机们看到菱形图案等标识后就要减速慢行避让行人了。”惠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中队长邓宇辉说,目前惠阳淡水城区有3处主干道路段斑马线已完善好减速带、菱形标志、斑马线、礼让行人提示牌等设施,分别是金惠大道三和医院路段、人民路惠阳四中路段和白云路白云坑路段,这些路段斑马线都是未设置红绿灯且人流量较大。
邓宇辉介绍,今年8月份起,城区一中队开始不定时安排警力上路抓拍机动车斑马线前未礼让行人的行为。由于目前尚未设置电子警察自动抓拍系统,抓拍工作都是靠交警人工开展。
大部分机动车会有意识地减速慢行
10月31日上午11时,东时记者随惠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交警来到该路口抓拍机动车未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交警在距离斑马线几米远外放置一台执法仪随时拍摄记录斑马线前情况,同时一名交警站在旁边用执法仪拍摄记录,另外几名交警则负责拦下未礼让行人的机动车。邓宇辉表示,执法仪拍摄录像是为了固定证据,同时路口的治安视频也能实时监控并留下证据。
东时记者看到,大部分机动车行驶至该斑马线前,都会有意识地减速慢行;道路中间有行人等候或行人过斑马线时,大多机动车都会停下来。不过,还是有大型车及小车会抢在行人未走近时加速抢道驶过。
不一会儿,交警就拦停了一辆未礼让行人的小车。在交警开罚单时,被罚司机李先生态度良好,只是对自己的一时大意感到颇为懊恼。“我平时开车都很注意礼让行人的,这次大意了,没有停下来。”李先生说,他心甘情愿接受处罚。另一旁,很快又有一位女司机被拦了下来。这位女司机则显得比较“不甘心”,要求现场查看视频,交警告知其事后可到中队查看,如有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邓宇辉认为,抓拍工作要视中队工作机动安排,都是不定时进行的。8月份至今,该中队抓拍已处罚的机动车未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已有300多宗。他认为,未能礼让行为,多与平时开车习惯、心存侥幸或不懂此交通规则有关,一般被罚过或平时关注机动车礼让行人宣传的,就能做到礼让行人。
相关链接
礼让斑马线有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哪些情况司机应当让行:
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时,机动车行经这样的道路时,遇到行人横过道路,也应当避让。
交叉路口右转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遇到有行人通行时,应当停车让行。在有多相位信号灯的路段,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也不得通行。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右转车辆必须让行。匡湘鄂 整理
新闻推荐
上“两微”找警察,太方便了 惠阳区公安分局微博微信公众号成为市民沟通诉求平台
今年以来,“惠阳公安”微信公众号有了强大的群众基础。惠阳公安供图有困难找警察,如今,在惠阳有困难可以先找“平安惠阳”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