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鹿江沥南岸LJL-4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草案)的公示

惠州日报 2017-11-04 22:37

惠市规建公示〔2017〕314号

受理用地权属单位的申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设计单位对鹿江沥南岸LJL-4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并组织编制了该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调整后,鹿江沥南岸LJL-41-02地块规划为R2(二类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兼容性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72672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59878平方米 (其中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15980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80平方米),容积率≤2.2,建筑密度≤33%,绿地率≥30%。配套设施包括公共厕所建筑面积≥8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在现场公示栏、我局网站 (http://ghjs.huizhou.gov.cn)或到我局城市规划科查询。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以真实身份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

联系人及电话:丁 工 2167282

传真:2167282 监督电话:2117228

E-mail:ghk2167282@163.com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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