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消费防陷阱保留凭证好维权 市消委会发布“双十一”网购警示
本报讯 (记者杨 熠 通讯员林宇新)今年“双十一”网络购物节即将来临,各大零售平台及商家整装待发,相关预售活动也即将登场。为避免惠州市消费者网购时消费权益受损,市消委会日前发布“双十一”网购警示,提醒消费者网购一定要谨防陷阱,理性、科学消费。
防范明降暗涨、真假混杂、付款不发货等陷阱
商家先涨价再降价、收款后不发货、真货假货鱼龙混杂……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网店先涨价再降价、打折,是消费者最易上当的陷阱。消费者应根据自身需求理性购物,通过多个平台多种渠道对比价格,避免落入此类陷阱。“同时,还应选择信誉度高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和网店,并注意保存好网上购物凭证。”
“往年此类促销活动期间,一些网络卖家推出的特价商品存在 "收款后不发货"现象,卖家对此的解释常是"缺货""售罄"或"备货不足"。”该负责人介绍,消费者购物前应先向卖家了解商品存量情况,就送货时间、退换货手续等问题达成协议,并注意保存好聊天记录,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商品低价,运费坑人”现象也是市民需要警惕的问题。“有的商品价格虽低运费却很高,尤其是在购买家具等大件物品时,消费者应与卖家就物流快递、运费支付、收货地址等问题事前沟通达成协议。”该负责人说,
不可随意泄露银行卡、短信验证码等信息
“往年,曾有不法分子冒充客服人员诱骗消费者登录 "钓鱼网站"。在获取消费者的银行卡信息后,再骗取消费者的短信验证码完成交易进行诈骗,所以网购时最好选择有信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支付。”上述负责人表示,消费者不要随意将短信验证码告知他人,若遇到支付不成功等情况,应先联系卖家查询订单情况,不可轻信不明短信提示或陌生来电,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和账户信息,也不可向任何陌生账户转账汇款。
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双十一”期间购买商品时,要有延期收货的心理准备,应综合考虑产品新鲜度、储存条件以及延误可能带来的系列问题,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同时,收货要先验货再签收,注意“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条件和期限。
若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电商平台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组织投诉;若遭遇骗子、“钓鱼网站”,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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