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颐东义乌小商品批发城业主委员会告全体业主书
基于:
惠东县颐东义乌小商品批发城自从2015年2月5日发生火灾以来,全体业主的商铺无法经营,遭受损失。惠东县人民政府在火灾发生后,聘请广东鹏港律师事务所为全体业主及业主委员会提供律法援助,为全体业主维权。业主委员会在与鹏港律师沟通并征询大部分业主意见后,提出希望以旧城改造的方式来实现业主权益的保障,于2016年6月10日及2017年5月26日分别作出决议,同意将义乌商城推倒重建并且同意新开发商以1.68亿元整体收购全体业主商铺。
现状:
惠东县人民政府最终同意并尊重业委会及大部分业主的意见,协助寻找第三方开发商,并最终确定惠州市民兴实业有限公司为收购主体。经业委会及援助律师与开发商在反复沟通协商基础上,开发商最终答应以全体业主的发票价格(即《惠东县颐东义乌实业有限公司专项审核报告》为准)进行回购,总价1.68亿元。目前,全体业主767人,已经签约(《拆迁征收协议》)业主数730个,尚有37位业主未签约,签约业主数达95%,签约商铺面积达99%以上。
截至发布该公告止,业委会最终确认,尚有37位业主未前来签约,经统计,情况分别如下:
1、失联业主,总共13个。
2、已经联系到约好来办而未来办业主,总共9个。
3、特殊情况业主(业主在外国、继承纠纷等),总共6个。
4、不同意该回购方案的业主,总共9个。
决定:
业委会在签约业主数及所占面积均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大多数的情况下,以及前面所述的两次决议的基础上,再次决议如下:上述37名业主在见此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联系业委会沟通签约事宜,逾期不办理者,将由业委会代为办理上述签约事宜,所得转让款将提存于惠东县公证处,该部分业主日后可依据合法手续向惠东县公证处申领所属款项。
惠东县颐东义乌小商品批发城业主委员会联系人,钟伟(业委会副主任),电话:13352688912;广东鹏港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陈胜元(鹏港律师,),电话:13428728791
(详见附件:
1、尚未办理公证签约业主名单
2、2016年6月10日业委会决议
3、2017年5月26业委会决议
4、惠东县颐东义乌实业有限公司专项审核报告
5、拆迁征收协议)
特此告知。
惠东县颐东义乌小商品批发城业主委员会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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