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发力对家暴说“不” 仲恺高新区妇联与社工组织联动,家庭暴力受害人可获专业帮扶

惠州日报 2017-11-22 22:02

家庭暴力防护项目开展反家暴主题社区活动,设有反家暴承诺签名等环节。 翻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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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了解到,仲恺高新区妇联于去年发起家庭暴力防护项目,通过公益创投购买仲恺高新区家友社会服务中心专业服务帮助家暴受害者远离家暴拳头。家暴受害者从《反家暴法》中获得了哪些支持?又从家庭暴力防护项目中受益多少?目前家暴防护项目碰到哪些难点?家暴受害者该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近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案例

社工介入家庭暴力调解,鼓励受害者维权

在仲恺务工的湖北人徐女士于今年7月将丈夫(前夫)唐某告上了法庭。徐女士说,她与前夫2014年结婚,婚后丈夫对她有家暴行为,经常因生活琐事辱骂和推打她。最严重的一次造成她3根肋骨折断,前夫甚至还对年幼的孩子施加暴力。徐女士说:“我一直隐忍下来,是觉得有了孩子后夫妻关系会有一些改善,没想到,我的隐忍却换来他的变本加厉。”

家庭暴力行为不断升级,让徐女士忍无可忍,她为此报案,并向仲恺高新区妇联寻求帮助。区妇联了解情况后,立即联系了徐女士所属镇街妇联以及负责家庭暴力防护项目的社工进行个案分析。综合考虑后,镇街妇联以及项目社工对徐女士的案件跟进,为她提供了临时庇护场所,并鼓励徐女士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随后,徐女士向法院提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书,并起诉离婚,争取包括孩子的抚养权及部分财产。法院判决唐某有期徒刑一年,向徐女士赔偿经济损失25038元;判决两人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徐女士,唐某每月给予徐女士700元抚养费。

期间,项目社工协助徐女士准备离婚材料。在市妇联的帮助下,社工对接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惠州站)为徐女士成功申请了法律援助。负责家暴防护项目的社工除了陪同徐女士,还经常用微信、电话与之沟通,疏导她的情绪,让她慢慢走出阴影。

法律撑腰

《反家暴法》助受害者维权

反家暴不是私人的事,更关乎社会正义,《反家暴法》的实施为受害者提供了更多保护和支持。“原先依据的法律主要是 《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没有针对性,也没有很明确的责任部门,造成执法困难。而《反家暴法》的实施帮徐女士打赢了这场官司。”仲恺高新区妇联有关负责人说。

“现在的法律规定,学校、医院、单位等机构发现有人有家暴受害迹象,要向公安部门报案。如果因为没有报案造成受害者严重伤害,还有可能被追究责任。当出现家庭暴力情节较轻,没法进行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可以对施暴者出具告诫书。市民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该负责人说,《反家暴法》的出台,是在立法层面规定了相关职能部门,如妇联组织、政府基层组织(街道、社区等)、公安(派出所)、司法、医疗、教育、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的职责。

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舒张说,根据统计,中国家庭暴力发生率为29.7%~35.7%。《反家暴法》的出台,是家庭暴力受害者保护人身权益的重要武器。要落实 《反家暴法》,还需要受害者、妇联、民政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形成联动机制,真正发挥法律对家庭暴力的遏制作用。

难点

部分家暴受害者选择隐忍,维权意识有待提高

《反家暴法》给予了受害者“护身符”,还该如何为家暴受害者建立庇护所和心理支持呢?据悉,仲恺高新区妇联于2016年1月开始实施家庭暴力防护项目。据前期调研结果显示,自实施家暴防护项目以来,每年接到需要调解的案例为30~50例,在专业人员特别是社工调解介入后,不仅避免暴力升级及恶化,也为弱势一方的身体、心理状况进行了跟踪和疏导。

为了更好地将《反家暴法》落地实施,切实保障家暴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专门负责反家暴工作的社工李彩青认为:“通过徐女士的案件,希望更多的人意识到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的,是需要承担法律后果的。也希望那些忍气吞声的受害者站起来,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维护正当的权益。”李彩青还说,家暴受害者集中在外来务工人员群体,他们在当地的社会支持系统比较薄弱,遭遇家暴后也较难获得亲属等非正式社会网络的支持,自身在处理问题时也缺少正确的认识。“相当一部分受害者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同时缺少反抗暴力、争取自己权益的决心和信心。”李彩青说。

舒张提醒,家庭暴力的出现有多种原因,建议受害者可携施暴者一同接受心理辅导,从根本上消除导致家庭暴力的原因。当第一次出现家庭暴力的行为时,受害者不应委曲求全,应坚定立场,同时做好取证工作,如施暴工具、医院的病历资料和伤情鉴定报告、公安机关出具的报警回执和告诫书等等都是重要的证据。如遇紧急情况,受害者还可到当地的家庭暴力庇护所寻求庇护或者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行动

进社区宣传反家暴,成立家庭暴力报案点

据介绍,家庭暴力防护项目开展一年多以来,有关工作人员定期走进社区宣传反家暴知识,发放反家暴宣传资料。如向社区居民普及家庭暴力处理技巧,对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化解潜在暴力发生因素进行讲解。截至目前,该项目开展的反家暴主题社区活动已有14场。仲恺高新区妇联举行的“三八”妇女维权周主题活动暨反家暴法宣传健步走活动就吸引了志愿者、社区群众等500多人参与。活动还有反家暴法承诺签名、舞台表演和法律、心理、家教咨询等服务。

为了营造家庭社区零暴力氛围,该项目还在大型场合举办反家暴主题宣传活动,旨在让更多的社区居民参与进来,抵抗家暴。另外,还成立了反暴力话剧团,目前已经开展反暴力话剧编剧、排练、录制等,完成反暴力话剧创作。

李彩青说,项目还开展了反家暴主题的志愿者培训工作坊,培训了10名志愿者骨干。在可能的情况下,争取将部分已走出困境的家庭暴力受害者也纳入志愿者队伍中来,以过来人的经验对部分初次求助的服务对象协助社工进行咨询建议。

针对反家暴难点,仲恺高新区妇联通过项目实施建立的反家暴联盟,不断地完善各部门对接机制。目前依托各村居基层调解力量,已经成立10个家庭暴力报案点,使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就近投诉,也方便社工第一时间处理家庭暴力个案。

相关链接

被家暴了该怎么做?

●明确告诉施暴者,人身权利不容侵犯,尤其是对第一次施暴行为,要坚决说“不”。容忍第一次,日后还会有无数次暴力。

●施暴者和受暴者可一同向社会工作者或心理咨询师寻求帮助。

●对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情节轻微的,可以向亲友邻里、村(居)委会、街道办、妇联组织或当事人所在单位求助。

●如果受伤要及时拍下照片,然后去医院就诊。

●情节严重的,迅速拨打110,索取《报警回执》,配合警方做好相关笔录,还可向派出所或指定机构提出伤情鉴定的申请。

●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公安部门的报警回执和笔录、伤情鉴定报告、医院病历资料等都是证明家庭暴力确实存在的重要证据材料。

●如果情况紧急需要暂时与施暴者隔离的,可到亲友家暂避或到家庭暴力庇护站 (部分县区已建立)寻求临时庇护。当地是否设立家庭暴力庇护站,可以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者妇联。

●经过努力,施暴者仍然不改恶习,离婚不失为摆脱家庭暴力的一种理智选择,离婚时可要求损害赔偿。

●对于情况恶劣,构成轻伤或以上的或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可以故意伤害罪或者虐待罪追究施暴人的刑事责任。

●贫困的受暴者可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文/图(除署名外) 本报记者陈 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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