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墓登高禁放烟花爆竹 《关于加强重阳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下发

惠州日报 2017-10-27 22:55

本报讯 (记者袁 畅 通讯员周少亭)连日来,惠州市天气持续晴好,各地风高物燥,进入林区登高游览,上山扫墓、冬种等野外用火增多,森林火灾隐患增大,10月27日至29日重阳节期间更是森林火险的高风险期。记者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获悉,日前,惠州市已下发《关于加强重阳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采取相关措施严防森林火灾。

《通告》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强化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政令畅通。一旦发生山火,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周密组织、科学扑救、确保人员安全。同时,严禁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对因销售、燃放孔明灯引发火灾的,森林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此外,进入各林区旅游景点的人员要服从执勤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不得在风景区乱生火煮食、乱扔烟头火种;登高、上山扫墓人员严禁在山上吸烟,严禁携带、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焚烧香烛、纸钱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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