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传票拒接电话?公证员上门送达 惠城区法院完成惠州市首宗委托公证送达
东江时报讯 记者江勇龙 通讯员卢思莹吴珠乔 周泽锋 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达难如何破?公证送达来帮忙。东时记者从惠城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法院在办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被告拒收邮寄传票,电话也拒接,法院干警去送达又未找到人,随后该法院申请公证送达,两名公证人配合顺利完成送达。据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这是惠州市法院系统完成的惠州市首宗委托公证送达。
据介绍,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某银行将被告吉某、黄某夫妻俩诉至惠城区法院,因被告吉某死亡,原告变更黄某为被告,同时申请对吉某名下的房产进行财产保全。
惠城区法院收到诉状、相关申请后,制作传票及相应的民事裁定书,但经邮寄送达屡次被退回,屡打黄某电话遭到拒听。随后,惠城区法院送达团队的两名干警又展开白天一次、晚上两次的现场送达,均无法找到被告。
随后,法官申请委托公证送达。8月10日上午,惠城区法院送达人员与公证处指派的2名公证员来到吉某生前的居住地。
经与邻居确认,吉某与其妻子黄某一直居住此地,最后找到了黄某,但她拒绝签收法律文书。公证人员随即制作公证书,并将法律文书依法留置在黄某家,完成了送达。上述过程由公证员佩戴的视频记录仪予以全程录像记录,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后续开展奠定了基础。
8月28日,此案如期开庭,被告黄某未出庭应诉,法院将择日宣判。
新闻背景
法院与公证处联动
据介绍,今年7月下旬,惠城区法院与惠城区公证处建立委托公证送达机制。委托公证送达主要针对人民法院通过邮政快递EMS未能送达的诉讼文书,由公证员上门送达,其核心内容是公证人员现场作证以证明送达程序完成的事实。
据了解,即使当事人逃避、不露面签收法律文书,但只要经与周围邻居等方式确认其居住地,公证人员可制作公证书,并将法律文书依法留置在当事人住处,完成送达。
据悉,惠城区法院与公证处建立委托送达联动机制,是促进司法资源与社会资源共享互动,推进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一项实质性举措,是提升审判质效、推进司法实务的重要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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