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动“三大力量”凝聚强大共建合力 本报评论员 五论推动全市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新农村

惠州日报 2017-09-04 00:24

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调动新农村建设“三大力量”,强化党委政府主导力量,激发农民主体力量,发挥社会支持力量,形成各方参与、共同建设的良好局面。要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加强资金筹措和监管,严格督查考核,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重大历史任务,也是一项涉及多个领域和层面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农民群众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

一方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在党的领导下搞建设,各级党委、政府是主导力量,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三农”问题是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是关系我们党巩固执政基础的全局性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不能忘记农民、不能淡漠农村。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做好表率、当好 “舵手”,勇挑重担、主动作为,团结带领群众不断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向前进。

另一方面,要完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重大历史任务,不能只靠党委政府,还要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进来,让农民群众真正“唱主角”,着重解决好内生动力问题。事实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为农民建设幸福美好家园,农民群众既是受益对象,也是参与主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然不搞硬性摊派,但并不等于不要群众参与。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尤其扶贫攻坚必须发挥好农民群众的强大力量,把扶贫与扶智、扶志结合起来。国内某些地方群众“等、靠、要”思想严重,出现“干部干,群众看”现象,难以形成脱贫致富的强大内力。对此,我们要改变以往的一些做法,不大包大揽,不包办代替,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

调动“三大力量”形成多方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合力,就是要明确责任、整合资源、多方投入。具体讲,党委政府要担当起主导力量,干农民干不了的事,加强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科学制定方案,动员各方力量,抓好组织实施;深化改革,健全政策,解决瓶颈问题。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该由群众自行负担的由农民投工投劳和自筹解决,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要发挥社会支持力量,广泛动员和鼓励村民理事会、先富群体、外出乡贤积极发挥作用,深入推进“三个一百”(百局扶百村、百企扶百村、百会扶百村)结对帮扶活动,最大限度调动各类工商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

人心齐,泰山移。“调动 "三大力量"”释放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的强烈信号,既是加快新一轮新农村示范村创建工作的响鼓重槌,也是推动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由路径。号角已吹响,蓝图已绘就,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会议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发挥党委政府主导作用,进一步发动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投身参与进来,努力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合力,为决胜全面小康,阔步迈上惠州跨越发展的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闻推荐

志愿者助力西湖景区创5A

日前,心思新联社工志愿服务队的志愿者们在西湖景区捡拾垃圾,热情为游客服务,助力惠州西湖景区创5A。从今年7月20日开始,这些...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