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场馆卫生监督每月两次以上

惠州日报 2017-09-04 00:24

本报讯 (记者袁 畅 通讯员李燕菊)日前,市卫生监督所提高对游泳场馆的卫生监督频次,开展游泳场馆卫生监督检查“回头看”活动。

市卫生监督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惠州市游泳场馆卫生监督频次由每月一次提高至每月两次以上。在“回头看”检查活动中,大部分游泳场馆经营单位已按卫生监督意见书的要求,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整改情况良好。其中,市卫生监督所重点对第一批游泳场馆卫生监测不合格的单位进行了复查,对限期未整改的单位已准备立案处罚。

据悉,市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强对市区游泳场馆的卫生监管力度,防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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