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公共停车位清障常态化
为进一步推动文明创建,持续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市公安交警部门日前联合城管等部门在市区江南、江北等地开展清障行动,对商家使用障碍物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等行为依法予以强制清除并处罚。(《惠州日报》6日报道)
公共停车位的一大价值点,在于“公共”二字。然而,为了方便自己或者吸引客户,某些沿街商家采取放置水泥墩、“雪糕筒”、铁杆立柱、车位锁等方式,把公共停车位变成“私家车位”,堂而皇之地占用公共资源,加剧了部分街道“停车难”,市民对此颇有怨言。对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进行打击,是打击占用城市公共资源的必然之举,也是推动文明城市建设的应有之义。
报道称, 自今年5月以来,清障小组在市区重点区域开展了10多次清障行动,共清理占道物品4000多件。整治工作成果值得点赞,但不应满足于此。过去几年,市公安交警部门不时对占用公用停车位现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也取得了喜人效果。然而,只要整治行动力度稍松,占用公共停车位现象又死灰复燃。所以,打击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不仅要狠打,也要常打。
狠打,应体现在力度和对象上。对用于占用公共停车位的泥墩、“雪糕筒”、铁杆立柱、车位锁等物品,根据文明城市建设精神以及相关规定,将各类霸占公共停车位的障碍物逐一收缴和拆除;对经常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商户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劝诫,提升广大商户、市民维护公共生活秩序的自觉性,强化广大市民维护城市文明建设成果的责任感。
常打,应体现在机制上。打击占用公共停车位不是一股劲、一阵风,而应常态化、久久为功。因此,如何开展常态化的打击、巡查工作,如何做好人力、时间安排,如何有计划、分步骤去实现整治目标,应当形成工作机制,并不断完善。以机制化促进常态化,方能更好维护整治成果,助力惠州市高水平夺取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
值得一提的是,打击占用公共停车位需要市公安交警部门的雷霆行动,也需要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沿街商户应自觉遵守规矩,文明经商,不要随意占用公共停车位;其他市民平时也应有维护城市公用资源意识,发现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要及时提醒、劝告,及时向警方举报,形成警民共治的良好局面。(日 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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