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企业宣讲环保法

惠州日报 2017-09-13 00:08

本报讯 (记者黄尉宏)

“环保的违法成本在增加,未批先建,可处建设项目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还要责令恢复原状。”日前,惠阳区环保法律宣讲活动首场走进淡水街道,向企业宣讲环保法律法规,建议企业多了解环保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重视对环保的投入,以更好地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据悉,惠阳正在打造十大产值超百亿元工业园区,落户惠阳的企业中有部分因不了解环保法律法规受到了法律的处罚。为了让企业了解更多环保法律法规,区环保部门举办环保法律宣讲活动,首场 走进淡水街道,100多家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宣讲活动。

环保部门对企业准入条件、环保法律法规、环保局办事流程作了详细说明。如项目建成后,设备进场,企业应向环保部门申请首次排污许可。在审批获批后,企业可组织生产,并在6个月内组织验收。不过,与以往不同的是,现在建设项目取消了环保部门的验收审批程序,改由企业自行组织验收。

据悉,惠阳区环保法律宣讲活动要在全区各个镇 (街道)进行巡回宣讲,让更多企业了解环保法律,提高环保管理水平,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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