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协设驻法院办公室 全省首个 内设自助立案机和办公设备 为律师提供办公和休息场所
“律师协会驻法院办公室”内设自助立案机。
东江时报讯 8月7日,东时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首次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中院设立第一个“律师协会驻法院办公室”,内设自助立案机、办公设备、上网设备等,为律师到法院开庭、立案提供便利。据介绍,惠州设立的“律师协会驻法院办公室”不仅是广东省内首个,也可能是全国第一个。
市中院设立“律师协会驻法院办公室”
律师是诉讼活动的重要参与者,是推动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力量。新闻发布会上通报,惠州市两级法院在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进程中,落实尊重和保障律师职业权利各项措施的情况。目前,市中院已设立“律师协会驻法院办公室”,内设自助立案机、办公设备、上网设备、沙发、饮水机等设施设备,为律师到法院开展诉讼活动提供了办公和休息的场所。
据了解,有条件的基层法院也基本落实了律师休息室建设,如惠城区法院在审判区设立了律师休息室;博罗法院、惠东法院、龙门法院设立了专门的律师休息室及休息区域,为律师参与诉讼提供便利。
律师全天开庭还可在法院用餐
同时,根据通报,市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不仅为律师提供专门停车位、办公室或休息室,而且开辟了免安检的专门通道,律师全天开庭还可以在法院用餐。
据了解,目前惠州律师已超过950人。此外,市中院与市律协签订多个合作框架协议,以发挥律师群体对推动法治发展的重要作用。
市中院副院长何学说,虽然法官与律师在法治舞台上扮演着不同角色,但二者同为法律人,同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担负着共同的责任、共同的使命,应当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共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同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亮点
非法援被告人可获免费法律服务
新闻发布会上,从市中院与市律协签订5个合作框架协议可以看出,今后,惠州律师将为刑事案件非法定法援对象提供法律援助、让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法院调解工作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组成“志愿法援律师人才库”
根据市中院与市律师协会签订的 《关于为刑事案件非法定法援对象提供法律援助的方案》,由市律师协会主导,在市律师协会会员内遴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热心于法援工作的执业律师组成“志愿法援律师人才库”。
两级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一些刑事案件被告人不符合法援的条件、又没能力自行聘请律师为其辩护,但法院认为有必要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法院会随机在“志愿法援律师人才库”中抽取一名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律师名单、起诉书副本函告市律师协会。
此举进一步加强对人权的保障和维护,彰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精神,展现惠州市法治建设发展新面貌。
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法院调解工作
市中院与市律师协会签订《关于建立律师志愿者参与诉调对接机制的若干规定》、《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实施办法》表明,这两项规定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让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法院调解工作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减少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增加矛盾纠纷妥善化解的可能性,进一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据介绍,建立律师志愿者参与诉调对接机制主要由基层法院完成,目前由惠城区法院作为试点单位;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则主要在市中院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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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检察官来惠州演讲
东江时报讯 继首次采用微信召开理事会会议等举措后,市律师协会第一场刑事专业论坛在昨日举行。据悉,此场刑事专业论坛是由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主办。
论坛上,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研究室法研科科长朱国平受邀主讲题为 “刑事辩护的法理思维”的演讲,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王永平律师、惠州学院法律系主任袁文峰教授等与会嘉宾参与互动。
“从参加论坛的人员看有法官、检察官、律师、警官和法学教授,这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成员参与的论坛。”市律师协会会长杨择郡说,一个地区法律职业共同体就刑事控辩法理思维进行探讨有利形成共识,达成共同的证据标准、共同的裁判标准和共同的价值理念,促进法律的预见功能的发挥和落实,从而实现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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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法律职业共同体”
法律职业共同体是以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家为核心的法律职业人员所组成的特殊的社会群体。在当代中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中国社会和法律发展的必然,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正成为我国法治社会生活的内在要求,有着深刻而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组文图 《东江时报》记者江勇龙 通讯员卢思莹 周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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