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安全驾驶信用可到业务窗口查询 办理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等有效证件

东江时报 2017-08-31 21:06

东江时报讯 记者刘豪伟 通讯员邓闽榕 近日,东时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为方便广大驾驶人办理有关业务,自9月1日起,全市交警部门各业务窗口将增设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查询业务。惠州交警部门提醒,办理查询业务的驾驶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 (军官证、士兵证、军官离退休证、境外人员身份证明、外交人员身份证明),方给予办理。

据了解,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强化驾驶人源头监管工作,加强客货运驾驶人的公共安全责任感,信用机制被引入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交通运输部门在驾驶人办理和年审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运输企业在招聘驾驶人及驾驶人培训机构的教练员资格年审、注册“网约车”等工作,均需交警部门提供该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驾驶信用情况。

因此,为方便广大驾驶人查询,市交警支队决定从9月1日起,在全市交警部门各业务窗口增设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查询业务,具体业务办理地址为:市交警支队及各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下角丰山交警便民服务站;市车管所驾驶员股办证窗口。同时,惠州交警部门提醒,办理查询业务的驾驶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军官证、士兵证、军官离退休证、境外人员身份证明、外交人员身份证明),方给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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