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公益林保护好惠州生态 市人大代表建议提高补偿标准配足管护人员
昨日上午,参加市人大“代表统一活动日”博罗县、龙门县视察活动的市人大代表,就《关于加强惠州市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护工作的议案》和《关于提高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稳定生态公益林面积,以确保森林覆盖率的议案》办理情况进行视察。代表们建议,加快惠州市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
现状
全市生态公益林面积462万亩
据悉,截至2016年底,全市划定国家、省、市级生态公益林462.37万亩,其中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443.99万亩(国家级99.22万亩,与省级重叠),市级生态公益林18.38万亩,生态公益林面积占林业用地面积的43.4%。
在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方面,1999年到2012年,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从2.5元/亩逐步提高到18元/亩。2013年以后,省政府为补助生态公益林区位重要、管护成效显著的地区,制定了激励性补偿机制。惠州市国有林场、惠东县、惠阳区和龙门县相继获得激励性补助。2017年,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为30元/亩,博罗县、惠城区、仲恺高新区和大亚湾区未获得激励性补助。2017年,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为20.5元/亩,惠州市市级生态公益林参照省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平均每亩补偿28元。
建议
严格生态公益林资金发放管理
市人大代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闫宝璋建议,各职能部门应发挥作用,管理好生态公益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重保护好惠州生态,为惠州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作出应有贡献;严格生态公益林资金发放管理,视惠州市实际情况对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助标准进行调整。
市人大代表、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胡建斌说,保护生态公益林是惠州市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的有效措施之一,应加大保护生态公益林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保护生态公益林的认识,营造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要适当提高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助标准,配强配足生态公益林管护人员。
“建设生态公益林是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市人大代表何玉兰建议,加强管护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同时建立完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禁止滥砍滥伐行为。
市人大代表曾学智建议,可根据惠州市实际出台新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并先于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执行。
回应
建立生态公益林管理信息系统
市林业局局长周仲珩介绍,接下来,惠州市将建立生态公益林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生态公益林林地“一张图”。
此外,惠州市还将努力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目前省林业厅正组织人员开展调研,未来五年广东省计划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周仲珩说,惠州市市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建议按照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相应提高。本报记者游璇钰
新闻推荐
游客享受智慧旅游服务 西湖景区完善设施规范管理以优质服务迎接宾朋
惠州西湖景区优美风景优质服务吸引越来越多游客前来游玩。本报记者钟畅新摄自2009年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吹响创建国家5A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