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思路目标 □杨 毅

惠州日报 2017-08-11 01:01

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将创新驱动从原来产业发展的层面,上升到了城市整体发展的高度,吹响了惠州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进军号角,将对惠州的未来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早在2008年,国家发改委就在深圳开始了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至去年,全国已有61个城市被列入试点城市。2016年,国家科技部、发改委联合下发《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明确了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具体要求,提出了具体的创建指标体系。在这一背景下,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制定了《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推进惠州市创新驱动向纵深迈进,力争2020年迈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行列的战略目标。

大力推进创新驱动 “十大工程”,推动创新要素高端聚集

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是惠州保持创新定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惠州市坚持把创新驱动作为核心战略和总抓手,制定实施“1+6+N”系列文件,推进高企培育等八项重大举措,推动创新要素高端聚集,提升创新成果产业化能力,强化创新发展智力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实现良好开局。但我们也要看到,从全国和全省来看,惠州市的创新发展水平仍然不高。2016年2月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与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共同发布的《中国城市创新指数》报告显示,在全国60个城市中,深圳创新指数得分最高,北京紧随其后,上海居第三位,余下城市依次为苏州、杭州、西安、广州、珠海、无锡和宁波,而惠州则名列第26位,惠州的创新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

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是一项“牵一发动全身”的系统工程,要求的是全方位全领域的创新,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思路目标。要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十大工程”,即创新平台构建工程、创新要素集聚工程、创新企业培育工程、创新成果转化工程、创新政策改革工程、创新人才激励工程、创新服务完善工程、创新动能激发工程、科技创新惠民工程、创新环境优化工程。力争到2018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产业体系和区域创新体系,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机制体制健全,创新投入、创新能力、创新绩效和城市发展水平大幅提升,整体创新水平实现新跨越,成为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单位。力争到2020年,全面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自主创新水平进入全国前列,实现“一个达标、三个倍增、三个翻两番”。一个达标: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占地区GDP比重超过2.5%的国家标准;三个倍增:与2015年相比,科技公共财政投入、高层次人才数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三个指标增长一倍;三个翻两番: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科技企业孵化器面积、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数量三个指标翻两番。

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创新的法治环境,充分激发创新积极性

要争取设立惠州知识产权法庭,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创新的法治环境,完善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力度,充分激发创新积极性,让创新的成果得到保护,创新的付出获得回报。要深入实施“海绵行动”,突出抓好潼湖生态智慧区建设,加快推进环大亚湾新区、仲恺高新区、珠三角(惠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创新平台建设。要全力推动创新平台的开放,引进欧美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资金和人才,吸引中国香港、台湾地区的先进技术落户,推动惠州市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推动其向品牌、研发、分拨和结算中心等产业链高端延伸。要狠抓重大科技项目和科研机构落地建设,围绕大科学装置和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建设大科学中心,使之成为提升惠州创新驱动能力的关键引擎。 (作者单位: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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