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转入 在惠州即可办理 手续费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付,便民到实处

惠州日报 2017-08-24 00:40

市民张先生咨询,自己原来在东莞工作缴存了住房公积金,近期准备回惠州工作,这种情况能否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怎么办理?有无手续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为方便跨市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惠州市于今年4月份作为全国首批上线城市正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跨省、市就业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无需再往返两地,只要在转入地即可办理完成。自接入平台以来,截至8月22日,惠州市已在平台办理了497笔转移业务,其中转入业务326笔,转出业务171笔。在采访中笔者还了解到,为了切实做到惠民便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办理过程中还代为支付了手续费,免去企业和职工的转移成本,

具体如何办理?该负责人介绍,公积金账户从异地转至惠州时,申请人须向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并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及其他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办理转移手续。这意味着,与之前相比,申请人不用再携带惠州市公积金中心开出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证明》回转出地办理,可以直接在惠州办理,节约了时间和精力,轻松实现职工住房公积金 “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想要享受这一便民惠民服务,必须是转入地和转出地公积金中心都已接入平台,如果其中一方没有接入,就要按原来的方式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从惠州转到外地时,若转入城市已接入了该平台,职工可直接凭身份证等资料到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若转入地城市还未接入平台,职工则须携带接收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张 培 ·广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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