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没有“清零”禁止上路运行 7月26日前运输企业需将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全部“清零”

东江时报 2017-07-22 22:12

交警严查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东江时报》资料图片

东江时报讯 记者刘豪伟 通讯员邓闽榕 昨日上午,惠州市重点车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清零”约谈暨工作推进会在市交警支队召开。东时记者从会上获悉,7月26日前,惠州各运输企业务必将所属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全部“清零”,逾期没有完成“清零”工作的,运输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运行,交警部门一律停办企业和车辆的车驾管业务,并对重点企业给予曝光。

东时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目前全市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以及校车这四类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不少,重点运输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够的情况也不同程度存在,最突出的表现就是部分重点运输车辆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数量多、时间长,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针对目前惠州市不少运输企业车辆多次违法未处理的情况,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肖建生介绍,交通违法“清零”是交通管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更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基本衡量。7月26日前,各运输企业务必将所属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全部 “清零”,逾期没有完成“清零”工作的,运输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运行,交警部门一律停办企业和车辆的车驾管业务,对重点企业给予舆论曝光,并将情况通报给行业主管部门。

除7月26日前运输车辆所有交通违法必须“清零”外,还要严格落实约谈违规企业制度。从8月份起,重点运输企业名下的重点车辆,只要有一部车在一个月内发生三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或企业所属车辆有十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交警部门将对企业法人代表和安全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拒不按期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暂停该企业在惠州市的所有车驾管业务,直至重点车辆违法行为“清零”。

同时,各运输企业一定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管理机制和制度,加强对车辆的日常安全检查、驾驶人及从业人员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坚决落实24小时专人值守GPS动态监控制度,对违反营运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运规定、超速、疲劳驾驶等行为,要及时向驾驶员或乘务员发出警示;通过抽查客运车辆车载视频监控,检查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是否出现打瞌睡、打电话、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并对违规的驾驶员进行教育和处罚,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杜绝不安全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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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起全市道路开展凌晨客运车辆专项整治

大客车违规运行罚200元记3分

东江时报讯 记者刘豪伟 通讯员邓闽榕 19日,东时记者从惠州市交警支队获悉,7月24日起,惠州交警部门将在全市所有道路开展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客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并对违规运行大客车进行非现场处罚。对凌晨2时至5时违规在惠州市道路通行的大型客车,将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处200元罚款,并对驾驶人记3分。

6月19日起,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高速公路开展了对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客运车辆专项行动,目前惠州市高速公路凌晨2时至5时通行的大客车已基本消除,成效显著。但有部分大客车仍心存侥幸通过地方道路违规运行。

为有效预防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杜绝凌晨2时至5时客车违规运行,惠州公安交警部门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凌晨2时至5时营运客车运行管理的通知》(粤交运【2016】610号)的规定,决定从7月24日起在全市所有道路开展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客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近期将进一步扩充和完善惠州市所有道路凌晨2时-5时客车禁止通行标志。

7月24日起,将对违规运行大客车进行非现场处罚。对凌晨2时至5时违规在惠州市道路通行的大型客车,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90条及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第1款第13项的规定,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处200元罚款,并对驾驶人记3分。

“凌晨2时至5时是易疲劳驾驶时段,也是涉营运客车恶性事故的高发时段。”惠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交警部门将全面加强凌晨2时至5时路面巡逻,发现违规运行的营运客车,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规定,强制驾驶人停车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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