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新明、徐群雄等13户住宅业主加建电梯用地的公示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刘新明、徐群雄等13户住宅业主申报的惠州市横江三路12号住宅楼2号楼加建1部电梯规划建设方案进行了审查,要求其完善加建电梯所需使用的4.95平方米用地手续。我局拟同意该建筑物加建电梯用地。位置界线见右图。对上述地块权属有异议者,请在一周之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7号国土大楼
联系电话:0752-2896315
联系人:邱先生惠州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6月28日
新闻推荐
口腔界专家现场分享新理念新技术 登士柏西诺德惠州口腔医院培训基地日前揭牌
▲登士柏西诺德惠州口腔医院培训基地揭牌。▲陈智在授课中。陈智与台下医生互动。7月2日上午,惠州市口腔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