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集成审批加快项目落地 惠州市第三轮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启动

惠州日报 2017-07-21 01:51

惠州市不断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 本报记者王建桥 摄

在惠州,一个社会投资项目从土地出让到开工建设,行政审批的时间要多久?以前是282个工作日,现在只需99个工作日。日前,《惠州市实施投资项目系统集成审批改革建立快审速批机制工作方案 (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正式印发实施,标志着惠州市正式启动第三轮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记者了解到,通过实施集成审批改革,惠州市将土地挂牌审批系统和规划建设审批系统提前衔接,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时间,推动社会投资项目更快落地开工建设。

思路

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新一轮区域竞争不仅是企业、项目、资金的竞争,更是营商环境的竞争。

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惠州市于2012年启动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着力解决项目落地难问题。通过对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的梳理和提炼,惠州市提出改革循序渐进的“两步走”思路。

2013年3月,《惠州市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印发实施。通过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服务窗口”,惠州市初步建立“并联办理、联合审查”的审批服务平台,投资项目涉及的所有审批事项均可在该窗口统一受理。

2014年,《惠州市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标志着第二轮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正式启动。该轮改革以减少审批事项和缩减审批范围为重点,实现投资项目审批进一步提速提效。

“经过前两轮改革,惠州市投资项目审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改革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破解。”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徐毅表示,当前惠州市提出着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在前两轮改革的基础上,惠州市开展第三轮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投资项目集成审批,进一步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亮点

土地出让审批首次纳入改革

与前两轮改革相比,第三轮改革对审批事项更强调全方位、全流程的覆盖,更突出高强度、跨环节的压缩,充分体现审批的系统性和集成化。

记者发现,《工作方案》首次将土地出让这一非常重要的审批阶段纳入改革范围。惠州市全面梳理土地挂牌出让办理环节,通过合并办理、并联办理、下放权限、压缩时限等方式,将土地挂牌审批时间从149个工作日压缩到81个工作日。

本轮改革在土地挂牌审批阶段,惠州市合并了办理测绘用地和编制红线图、并联了办理现场公示和方案审批、取消了出让后编制建设用地红线图环节、下放了供地方案审批权限等。同时,压缩土地挂牌出让办理时限,最终实现压缩约46%的审批时间。

规划报建阶段的审批一直是改革的重点,《工作方案》同时对规划报建阶段的审批事项进行了深度压减。在前两轮改革对行政审批事项大幅精简的基础上,本轮改革重点在技术审查领域挖掘压减的空间,将设计报建阶段审批、审查时间从130个工作日压缩到46个工作日。

规划报建阶段改革的重点是并联办理地规证和方案设计审查、并联办理工规证和初步设计审查、并联办理质监、安监和施工许可事项、取消3个审批事项、后置3个审批事项、整合9个审批事项,整个环节压缩约65%的审批时间。

此外,《工作方案》还实现土地挂牌阶段和设计报建阶段提前对接的突破。记者梳理《工作方案》发现,惠州市在压缩土地挂牌阶段和设计报建阶段审批事项的同时,再将设计报建阶段整体前移,企业在竞得土地后,即可先行跨越办理国土证环节,提前进入设计报建阶段,从而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可额外节省约28个工作日。

徐毅说,本轮改革前,社会投资项目从土地出让到开工建设,其审批和审查全流程时间为282个工作日 (含项目备案时间);改革后,全流程审批审查时间压缩到99个工作日,压缩约65%的时间,体现出更加真实和全面的改革实效。

建立并逐步推行首问负责制

今年6月30日,市行政服务中心把各部门设置的服务窗口整合为综合服务窗口,所有业务实现“一窗通办”。

“一门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办理、限时办结”,这是惠州市项目审批服务系统集成的重要内容。根据《工作方案》,惠州市将探索建立并逐步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窗口对项目审批全流程跟踪服务负责到底,为企业无偿提供跟办督促服务。

同时,惠州市将进一步优化“一网式”服务机制,依托网上办事大厅的企业专属网页,将分散在不同职能部门的投资项目受理业务向网上统一平台集成,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府服务新机制。此外,实行“一图导引”,针对不同项目特点量身导出项目申报专用流程图,指导企业办理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批事项。

实施项目快审信用承诺制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惠州市将在房屋建筑等投资领域,探索建立规划建设审批工作的快审信用承诺制,实行以法定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快审管理模式。

根据《工作方案》,信用承诺制的“承诺事项清单”由住建部门制定。在清单范围内,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项目业主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签订限期补交材料的承诺书后,住建部门可提前办理或办结相关审批事项,同时对承诺书进行公开,项目业主须按承诺的时限和要求补交材料。对未能履行承诺的项目业主,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或处理,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徐毅表示,信用承诺制主要在设计报建阶段提前办理、设计方案图审查提前办结、初步设计审查提前办结和施工许可证提前核发等4个环节实行。

探索

打造潼湖生态智慧区改革高地

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越重,越离不开基层的探索实践。探索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先进做法,汇聚科技创新元素的潼湖生态智慧区无疑是一块最佳“试验田”。

凭借生态、区位、交通等优势,最近一年,潼湖生态智慧区已吸引来自美国、比利时、韩国、中国香港以及内地共30多个创新项目扎堆落户,包括全球IT巨头思科、世界级研发机构比利时微电子研究中心(IMEC)、总投资不低于300亿元的碧桂园创新小镇等。

根据《工作方案》,惠州市将把潼湖生态智慧区作为投资项目审批制度系统集成式改革的“先锋区”和“试验田”,全面开展投资项目审批各领域的改革,探索组建潼湖生态智慧区集成式投资项目审批机构的“制度主板”,负责对投资项目审批事项集成审批,并依法赋予该审批机构投资项目市级行政审批权限,让“系统集成”与“制度主板”同频共振。

在潼湖生态智慧区,惠州市将放宽快审信用承诺制实施范围。据介绍,在潼湖生态智慧区内建设的社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在办理过程中,对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快速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在建立快审信用承诺制方面,可根据该区的实际情况,放宽实施范围,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率,为惠州市改革探索提供示范和经验。

《工作方案》提出,对潼湖生态智慧区内的政府投资项目,在合并审批项目建设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改革方面,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取消全市范围对总投资估算3000万元以内的限制,放宽到适用所有政府投资项目(除楼堂馆所外)。

徐毅表示,潼湖生态智慧区体制机制改革后,在政府投资项目领域(除楼堂馆所项目外)和社会投资项目领域,除实施上述信用承诺制、并联办理等改革措施,可结合当地实际,全方位探索其他改革措施,进一步压缩审批事项前置条件,建立更加简便高效的投资项目审批工作机制,为全市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发挥示范作用。

本报记者戴 建 实习生张漫莉通讯员张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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