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家公立医院挂号费今起并入诊查费 《惠州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二次补偿方案》出炉
东江时报讯 记者周智聪 今起惠州市公立医院不再收挂号费。近日,惠州市印发 《惠州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二次补偿方案》的通知,自2017年6月20日零时起,在惠州市城市公立医院 (市及区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二次补偿方案。
实施二次补偿方案的公立医院增至17家
根据省、市医改办关于做好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价格调整动态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通过数据监测和情况调研,解决今年因取消CIK医疗服务项目等因素导致原取消药品加成的政策补偿不到位问题,近期,惠州市启动了城市公立医院政策补偿第二次调整工作。市发改局、卫计局、财政局、人社局制定了《惠州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二次补偿方案》(以下称 《二次补偿方案》),经市医改领导小组医改工作专项会议审议同意,自2017年6月20日零时起,在惠州市城市公立医院(市及区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二次补偿方案。
根据《二次补偿方案》,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养医”。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减少的合理收入(含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按照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财政专项补偿10%,医院自我消化10%的原则进行补偿。
此次惠州市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二次补偿方案的城市公立医院,在原参与综合改革的惠州市16家基础上,增加复退军人医院,共17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根据《二次补偿方案》,增加了医院的价格执行自主权。允许医疗单位在本次方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上限基础,可根据实际下调执行;取得三级甲等的医疗单位可在临床诊疗手术类、中医民族类的价格标准上浮不超5%执行。
《二次补偿方案》指出,方案共上调收费项目99项。其中综合项目类43项,上调13.1%;临床诊疗类42项,上调2.4%;中医民族类14项,上调5.5%。平均上调幅度6.6%,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将挂号费并入诊查费
根据《二次补偿方案》,简化医疗服务项目。为了衔接省医改方案内容,本次方案将挂号费并入诊查费。收取普通门诊诊查费、专家门诊诊查费、急诊诊查费时不另收挂号费。门诊注射、换药、针灸、理疗、推拿、血透、放射治疗按疗程收取一次诊查费。病历手册:16开以上每本1.5元,其他每本1元。
此外,根据《二次补偿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另收诊查费:①由医生指定在医院内换号诊断;②取化验及各种检查结果;③病人一次门诊医生开多张处方,多种检查,多次治疗单,检查治疗科室不得要求病人另交纳诊查费。
《二次补偿方案》要求,加强医药价格监督,发改、卫计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院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医药价格举报和投诉,化解价格矛盾。定期开展医药价格专项检查,对不执行医药价格政策、擅自分解医疗服务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实行价格公示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预约挂号服务预计不受影响
据悉,诊查费含门诊、急诊及其为患者提供候诊就诊设施条件、诊断书、收费收据。包括营养状况评估、儿童营养评估、营养咨询、优生咨询。
东时记者获悉,惠州市各相关医院已收到上述通知,并将按要求实施。以市中心人民医院为例,自2017年6月20日0时起调整2062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综合医疗服务类41项、临床诊疗类1884项、中医及民族诊疗类137项。
医院是否会因价格调整而暂停预约挂号服务?记者从市中心人民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等部分医院了解到,预计将不受影响,市民照样可通过各医院原来的预约挂号方式进行预约挂号,包括微信预约、网站预约、电话预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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