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私设暗管排污被罚10万元 ○环保你我他
东江时报讯 记者江勇龙 一企业私设暗管排放污染物,环保部门依法进行严惩。东时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惠州市安品新材料有限公司因此被罚款10万元,该公司相关责任人还被行政拘留。
根据通报:去年6月15日,惠州市安品新材料有限公司水性涂料项目私设暗管外排污染物,有白色液体通过该管外流至车间外电缆沟、雨水井。经环保部门查处并检测发现,该公司车间外电缆沟的废水色度、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等指标超标。
因为该公司私设暗管排放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我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及《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保部门对该公司主要产污设施进行了查封,并立案调查。
去年11月23日,环保部门对该违污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拆除私自设置的暗管,处以10万元罚款。与此同时,该公司相关责任人还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美好的家园,需要你我的共同维护,市环保局在此通过《东江时报》呼吁广大市民,发现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可以环保举报热线12369举报,或拨打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新闻报料热线2239110、18898898855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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