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麦教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惠州日报 2017-06-08 03:59

本报讯 昨日,麦教猛市长主持召开十二届1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发布2017年全市城乡低保等标准的通知》。

根据该《通知》,从2017年7月1日起,惠州市城乡低保等执行标准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40元,实行一体化;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620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184元;孤儿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残疾人生活津贴为每人每月1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200元。会议强调,进一步提高惠州市城乡低保等底线民生保障标准,对保障惠州市困难居民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一要全面执行新标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全面落实,确保惠州市困难群众及时享受有关待遇、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二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组织开展新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惠及所有保障对象,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银行账户。三要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开展城乡低保等标准提标工作的政策宣传,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底线民生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会议研究了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工作。会议指出,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事前预防,完善预案体系,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培训,不断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风险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要注重快速反应,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强化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继续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综合服务站建设,全面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要强化应急保障,加强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进一步强化市、县(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完善应急资金保障,健全灾害保险制度,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府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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