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惠州学院
本报讯 (记者张 斐 通讯员金 伟)广东省学位委员会日前下发《关于公布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惠州学院入选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据悉,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是广东省学位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 《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和各高校2016年度全日制学生与专任教师比例、高学历教师比例、师均科研经费、生均经费等指标情况,结合前期立项建设工作研究确定的。
入选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原则上是学校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前提条件,意味着惠州学院朝着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目标又迈进了重要一步,对推进省市共建、加快建设理工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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