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跳楼相要挟讨工程款 该包工头扰乱单位正常秩序被拘留5日

惠州日报 2017-06-13 03:46

本报讯 (记者欧阳德辉 通讯员张晓敏 应德良 熊 伟)包工头竟以跳楼相要挟来讨要工程款?!日前,大亚湾区公安局中心区派出所依法查处了一起扰乱单位秩序行为,行政拘留1人,有效维护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5月31日15时54分许,中心区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来电称:在澳头太东天樾湾黑龙江建筑工地,有名男子喝醉酒后爬上工地高29层的塔吊说要跳楼。

接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经初步调查了解,该男子叫魏某富,是一个包工头,因工程款问题与太东天樾湾黑龙江建筑工地负责人发生纠纷,以跳楼的方式相要挟来讨取工程款。

民警一边对嫌疑人魏某富进行了耐心劝说引导,一边与太东天樾湾黑龙江建筑工地负责方取得了联系。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劝说,最终成功劝下了魏某富。

由于魏某富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工地正常的施工运作,扰乱了单位的正常秩序,区公安局对魏某富的行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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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要符合法律法规

国家的法律为农民工讨薪设立了多种机制,警方建议农民工通过正常法律途径讨薪。具体有以下四种渠道:

一是通过向劳动部门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督促欠薪者履行;

二是通过劳动仲裁部门快速劳动仲裁或调解;

三是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小额案件审理;

四是向建设部门反映,因为一般建设

工程都有农民工保证金,政府可以先

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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