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当“出气筒”走心做“和事佬” 惠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卜健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卜健。 本报记者谭 琳 摄
在从事审判工作的6年里,惠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卜健一直践行“利他主义”理念,受理案件2700余件,结案率93%,调解率53%,年均结案400多件,并创下惠州两级法院年办结531件的最高纪录。他曾经获得惠州市首届十佳法官、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人民法院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广东省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日前,这位踏踏实实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又获得2017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庭前调解减少诉讼案件近千宗
卜健出生在司法之家,父亲曾是湖北省洪湖市法院刑庭法官,哥哥也在法院工作,母亲是当地居委会的治安主任。他说,父母那一辈人特别朴实,不管工作还是生活,很多时候宁愿自己吃点亏,也要为别人考虑,这就是“利他主义”。从小在这种氛围中长大,卜健也深受感染,立志要做一个对社会有意义有价值的人。
2003年9月,卜健进入司法系统,先后在惠城区法院的书记员室、立案庭工作,2007年来到水口法庭工作。由于案件数量多,为更快更好地办结案件,卜健基本上白天开庭、接待来访当事人,晚上主动留在法庭加班撰写判决文书,常常工作至凌晨一两点。
无论是受理案件数、结案数,还是案件服判率、调解率,卜健在全市法院系统中均名列前茅。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和复杂的群众诉求,他坚持按法制框架解决基层矛盾,严格依法公平公正办案,耐心沟通、细致调解、精准判决、妥善执行,确保每一宗案件都 “案结事了”,用真诚赢得当事人的信任。
“案件这么多,怎么才能提高办案效率?”卜健一直在思考,他潜心研究审判技巧,创造性地采用快速调处侵权类纠纷机制等办案方式,得到法院系统的肯定和当事人的好评。卜健还率先建立庭前调解工作机制,通过给企业发《调解建议函》、判后为当事人做执行和解、为劳动者去企业讨薪等方式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尽管增加了成倍的工作量,但为法院减少诉讼案件近千宗。
每天都有当事人排队向他咨询
去年8月,卜健从惠城区人民法院水口法庭调任惠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今年3月被任命为局长。
新的工作岗位意味着新的挑战。“水口法院一年大概有1500宗案件;而现在执行局不算未执行完毕的案件,每年新增的案件就有近5000宗。”卜健说,一方面面临失信被执行人“躲猫猫”或者无偿还能力等问题,一方面又要承受工作不被理解的压力。
针对 “躲猫猫”现象,卜健说正在探索尝试新的方式,比如在报纸上登悬赏公告,还将这些悬赏公告张贴到被执行人经常出没的场所,利用“无形的压力”和发动群众的力量,最终找到被执行人处理案件。
有的被执行人暂时无偿还能力,被拖欠的一方会气愤地要求把被执行人抓起来,但这样做实际上也达不到效果。卜健说,这个时候就要做通工作“放水养鱼”,让被执行人逐步恢复偿还能力,最终完成案件的处理。
工作的时候,免不了遭人误解。对此,卜健也很淡定自信。他说以前刚做法官的时候,因为年轻不被信任,当事人一定要求要年老一点的法官;还曾因为判离婚案,差点被不愿离婚的男方打。这些事情经历多了,自然练就了好心态,有的时候遭遇犀利的言辞,就把自己当做“出气筒”,等对方发泄完了,他再耐心解释。他说:“遇到很多事情,不单单要用法律去思考,还要用心去体会,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
惠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陈曙涛说,卜健工作敬业,每天都有当事人排队向他咨询。他总是耐心解答,每天中午基本上都是最后一个去饭堂吃饭。“我们都很佩服他,一些当事人带着怒火来,最终却是心平气和地离开。”陈曙涛说。
本报记者谭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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