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上街监督“不文明” 惠州市22日起开展文明监督志愿服务活动
本报讯 (记者傅晨雨)记者昨日从市文明办获悉,为切实做好迎接2017年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充分发挥志愿者参与文明监督作用,促进薄弱环节整改,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巩固提高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助力惠州市高水平夺取全国文明城市 “四连冠”,根据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惠州市决定从5月22日起开展文明监督志愿服务活动。
拍照记录环境卫生等问题
据悉,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将组建城市文明监督志愿服务机动总队,主要针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容市貌、社会矛盾、集贸市场、窗口服务、社区管理等重难点问题,一一拍照记录,以报备市志愿服务联合会集中向有关督查部门反映。同时,各机动队积极参与美化生活环境、引导行人过人行道与自觉排队乘车、遵守交通规则及发放宣传资料,向市民普及文明城市规范言行等知识,以自身言行推进文明城市共建共享。
此外,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仲恺区志愿服务联合会负责组建本辖区文明监督志愿服务总队、各街道文明监督志愿服务大队、各城市社区文明监督志愿服务队。各级文明监督志愿服务队必须在惠州志愿服务网 “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并指定专人专责对志愿者进行培训管理、工作编排、项目发布、时长记录等。每支城市社区文明监督志愿服务队的注册志愿者(含新登记或归口管理)不少于30名,主要职责是通过文字、图片等向市、区、街道三级文明办反映建成区城市环境、市政设施、公共秩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由市志愿服务联合会汇总整理后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调度中心进行整改,真正实现文明城市共建共享。
常态化劝导治理不文明行为
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文明监督志愿服务队将紧扣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测评指标和《惠州市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重点建设提升方案》的内容要求,每周常态化劝导治理不文明行为,重点对各物业小区和临街商户及行人的乱停乱放、占道经营、乱倒(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治理,同时配合公安、民政、文化、司法、卫计、城管、环卫、房管等部门,进社区、进商铺、进街道开展上门送法,打扫卫生、分发宣传资料、劝导交通、扶贫济弱,倡导市民养成自觉主动的文明意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惠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将结合本地实际,适时参照开展相应文明监督志愿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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