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密集区危化企业搬迁工程将全面启动 惠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印发 创建平安惠州
本报讯 (记者付巨晗)《惠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印发。《方案》明确提出,通过综合治理,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一般事故,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按照国家、省的部署要求,此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分为部署阶段(至2017年4月15日)、整治阶段(2017年4月16日至2018年3月底开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10月底深化提升)、总结阶段(2019年11月)。期间,惠州市将全面排查风险点危险源,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
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
《方案》要求,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根据高危化学品目录,加强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全过程管控。同时,加强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原则,结合实际提出科学有效的管控措施,实施有针对性的差异化监管。督促有关企业组织辨识本企业的风险点危险源,建立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等制度,明确每一处风险点危险源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管控状态,落实各项风险管控措施。
《方案》要求督促有关企业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凡是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应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远程采集检测,应设置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凡是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应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监管部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机制。
此外,惠州市还将全面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综合治理期间,将进一步摸清全市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底数,通过定量风险评估,确定分批关闭、转产或搬迁企业名单。制定城区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的综合性支持政策,争取有关专项建设基金等给予支持,充分调动企业和各地政府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推进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
建危化品企业“黑名单”制度
此外,惠州市还将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加速现有企业在役装置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减少危险岗位作业人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智能工厂,利用智能化装备改造生产线,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大力推广应用风险管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管理方法和手段,加强消防设施装备的研发和配备,提升安全科技保障能力。
《方案》明确提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及时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定期在媒体曝光,并作为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确定的重要依据;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在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方面,《方案》也明确提出,绘制危险化学品风险点危险源电子图,及时更新数据信息。同时,对接全国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积极配合全国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惠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鼓励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能力。灵活运用各种方式,探索实施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电子追踪标识制度,及时登记记录全流向、闭环化的危险化学品信息数据,基本实现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安全管理及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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