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明起可异地办理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身份证

惠州日报 2017-03-09 09:13

本报讯 (记者付巨晗 通讯员向宇鸣)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根据省公安厅工作部署,明日起,惠州市将全面开通广西等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户籍居民办理少数民族文字版居民身份证的异地办理。

据了解,此次开通异地办理身份证的受理对象为在惠州市内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广西、内蒙古、新疆、西藏全区以及青海、四川、吉林、黑龙江、辽宁等部分使用少数民族双语居民身份证地区户籍居民,包括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等情形。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广东省居住证》办理的所属县(区)居民身份证全国异地受理窗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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