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惠州日报 2017-03-30 07:44

近日,一篇题为“好消息!惠州公积金可贷款旅游、购车,最高贷30万”的信息跃入了读者眼球。消息称:“惠州住房公积金用户除了贷款买房外,还可以申请网络贷款,用于旅游、购车、装修、家电等个人消费······”然而,对住房公积金有所了解的市民一定会疑惑,无论是从政府宣传还是从实际办理业务过程中得知的,都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为什么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贷款旅游、购车等其他消费?

真相到底什么?经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的解答,终于弄清楚了。

原来,上文中提到的网络贷款,是由某银行所发放的公积金网络信用消费贷款,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关系。

该网络贷款的实质是该银行作为商业银行,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目标客户群体,向其有需求的职工发放的纯商业信用贷款。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作为该银行审查该网络贷款的一个信用依据,在申请人授权下,该银行会直接联网查询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和信息,只要条件满足,就能申请这个网络消费贷。

“公积金网络消费贷是该银行推出的新业务,虽然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什么关系,但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吸引力。即只有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才能享受到该银行公积金网络消费贷方便快捷的服务,有助于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的扩大,从这点来看,该银行的这项新业务就是值得我们肯定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具有专用性。住房公积金是专门用于职工个人住房建设的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专款专用”。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职工住房公积金只能围绕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根据现行政策,一方面,职工可以提取自己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按规定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以及用于缴交部分房租、物业管理费等其他住房消费;另一方面,职工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互通和融通的作用。此外,住房公积金作为政策性资金,其增值收益还可以作为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发挥社会保障的作用。

至于标题为“好消息!惠州公积金可贷款旅游、购车,最高贷30万”的消息,则是混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与该银行公积金网络信用贷款的概念,一定程度上误导了市民。市民若对住房公积金有疑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752-12329。余雪芹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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