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传承需大力培养专门人才 惠人慧语

惠州日报 2017-02-13 10:46

据2月12日《惠州日报》报道,记者日前走访龙门县永汉、龙江等乡镇,了解到该县大部分乡镇农村都有“上灯”的传统习俗。据悉,目前龙门上灯习俗已申报惠州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深厚的文化,需要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加以保护。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长效保护机制的过程中,政府可给予补贴、扶持、奖励等政策优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不能靠强制手段,而要通过对民众的潜移默化进行传承,以品牌和质量取胜。笔者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可依托订单文化、私人定制等途径,契合市场需要与潮流,从而激活其生命力。

要保护和传承非遗文化,有关部门可通过制作图片、纪录片等方式和举办展览、建博物馆等渠道,全方位宣传非遗文化。非遗文化具有独特性和唯一性,像民间故事和传说以及民歌、民俗等具有丰富人文气息,有关部门应做好收集、编撰等工作,用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尤其是借力乡土教材,与课堂教学结合起来,将传统文化、特色文化纳入学校特色教学的多元体系之中。

传承非遗除了要有热情,还应有扎实的基本功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这就需要大力培养非遗传承人才,尽可能使其成为一种职业。有关部门可针对此类人才推出补贴等措施,完善相关公共服务,建立更加灵活、更加人性化的激励机制,消除非遗传承人才的后顾之忧,使他们专注于传承传播非遗文化,让非遗生生不息、更具活力。(袁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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