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援处获评全国先进

惠州日报 2017-03-02 09:44

本报讯 (记者黄宇翔 通讯员龙新心)“真心感谢你们帮我解决了大难题,请收下这面锦旗!”日前,龙门县地派镇太平山村的刘大姐来到龙门县法律援助处,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廉政为民”的锦旗送到法律援助处,以表达她对法律援助处的真挚感谢。

多年来,龙门县法律援助处一直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尤其是针对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开辟了“绿色通道”,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6年,龙门县法律援助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3宗,被国家司法部授予 “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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